作者bag (一點一點走)
看板PttLawSug
標題[討論] 關於純商業廣告文
時間Thu Dec 28 11:32:44 2006
最近各臺大的宿社版裡純商業廣告文愈來愈多,看了很煩,
到pttpolice雖然可以檢舉賞他們張罰單,
但問題是那些商業文還是繼續存在 = =
其實對我來說,付出1000元的p幣,
如果可以換到1000元的實際金錢利益,何樂不為?
忘了是哪個條例寫的(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ptt所在的學術網路並不被允許作為商業用途,
然看到愈來愈多的純商業文(二手拍交流文也就算了),
那個條例好像並不存在。
認為站方以積極處理為佳,否則當這樣的做法成為常態,
不只來自教育部方面的壓力,恐怕也要面對使用者的反彈--
「以前都可以,為什麼現在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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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原本和蚯蚓或是海馬一樣雌雄同體,男人女人是密不可分的。
有一天妒嫉的精靈硬是把男人女人分開,就像把貝殼分成兩瓣。
因此在人生的旅途之中,人類總是尋尋覓覓他那另一瓣貝殼。
有人很幸運,一找就找著了;有人終其一生,就是尋找不到。
或者有人找到很相似的,以為就是他了!
然而海浪一來,總還是會將這很相似的兩瓣貝殼分開。 from 不知名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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