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bert570 (エニシ 縁)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閒聊] 關於CP的問題
時間Sat May 16 19:27:10 2009
※ 引述《alanmax ()》之銘言:
: 分三點簡單回答一下
: 1.看板違規行為雖由版主認定,但不代表站務(版務、系統方、法務)就無權處理。
: 端看的是違規種類與處理手段上如何有效率並合理的細分。
: 這個概念應該不會很難理解吧﹖ 囧rz
那麼為了明白起見,這可以寫入法條中,使其他站務有明文上的權力,法源的依據。
而且如果沒有明寫,這樣不就等於是越權了嗎?
站方禁止越級申訴,但卻允許越權管理。
: 2.禁止cp的規定,並不等於全面禁止。如果您不能懂這個概念,我想站方再做多少回應
: 您都是不能理解的吧﹖今天如果站方的cp規定是"全面禁止",那麼才真的是違反學術
: 網路公約的規定喔!
我當然了解,所以我才在之前的建議文中有「不全面禁止,也不能全面開放的說法」啊!
: 3.cp禁止的規定有很大部分的立法意和"信箱阻擋垃圾信功能"是相似的,且一個學術網路
: 平台怎麼能夠就隨便讓任何使用者當做廣告營利工具呢﹖所以請您不要轉移焦點,
: 修改cp規定不是不行,如何在"防堵淪為有心人仕營利工具"與"不造成系統太大的負擔"
: 的情況下,讓使用方與站方雙贏,我想才是這次的重點。
謝謝您的提醒,讓我不轉移焦點。
我會提出這件事是剛好有人跟我在聊天的時候聊到,而且加上我看到之前 wearytolove 學
代的轉錄被開罰,覺得 PttPolice 的處理是否有所過當?
而且原則上不接受PTT系統警察所抓違規的
申訴,也可能會讓學術性質的CP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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