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看板PttLawSug
標題[建議] 關於看板警察與板主權力問題
時間Tue Jul 7 20:20:43 2009
來此的理由詳見PoliceICAC板 [申訴] 不服被判Cross-post 一系列討論串
而我想問的是如果一名使用者在看板發表同標題超過五篇文章
而被其他人
跳過板主直接向看板警察檢舉洗板時
看板警察開單是否適當?
7. 洗板
註:於單一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被檢舉洗板時 同一檢舉案不同ID但上線位址相同者一併處分
(以上節自PttPolice [公告] 看板警察受理項目 一文)
所以意思是無論板主在不在 看板警察有權限跳過板主直接進行罰單處理?
Q4:看板警察與板主究竟誰的管理權較大?
Ans:看板警察屬於臨時緊急處理,並將相關處理方式通知該看板板主,看板最後之
管理權仍屬板務系統。
(以上節自PttPolice 看板警察Q&A 一文)
另請問 如果板主認定此行為在該看板不構成洗板
看板警察是否會撤銷罰單?
以上的問題煩請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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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場殺手握手結束後...
To charmevil: ............. [08/24/2006 16:07:56]
★charmevil 對不起啦~~ [08/24/2006 16:08:06]
To charmevil: 嗚嗚嗚 [08/24/2006 16:08:19]
★charmevil 不要難過~~下次做餅乾給你吃(拍拍) [08/24/2006 16:08:47]
To charmevil: 好^^/ [08/24/2006 16: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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