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l (不得不低調)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建議] 板主的罰責第一點應修改
時間Fri Aug 21 17:46:10 2009
那就是要看小組長了
像前面有版大跟網友對嗆
我也覺得應該警告一次
最重要是要公告 警惕一下
不然誰知道呀 我以前就被同一版大戲謔2次
本來想就是小事算了 現在想想應該申訴的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 引述《kevinl (不得不低調)》之銘言:
: : 提罷免 跟選版主沒什麼兩樣 因為網路世界沒看到人 就看到一些字就要判生死
: : 再加上大家多半都是過客 提罷免 我看省省吧 自己難看而已
: : 就算不處罰版主
: : 也應該在版上由小組長公告 懲處 以警惕不當的版務行為 自己就知道丟臉
: : 而且口頭警告過了一段時間就沒效了 再犯就再口頭警告 如此而已
: 如果在生活群組,
: 累積警告兩次,
: 就會被免除板主職務。
: 比較嚴重的情況,
: 該板主會被限期不能當板主。
: 某一些小組長,
: 在任命一位板主時,
: 會參考這位板主先前的作為,
: 然後決定是否任命他。
: 所以,
: 板主除了無給職,為板服務之外,
: 被小組處罰的方式還挺多的。
: : 當然我們這些倒楣鬼永遠就是被人拿"版規"壓的死死的
: : 規定主要是用來使人遵守 不是處罰的 不外乎情理法都要兼具
: : 如果板主想反正怎麼犯就是一個警告 我就是對人不對事 對嗆
: : 再用版規治他 那又該如何??公報私仇 怎麼處罰人 也不會有人服的
: : 尤其是那些得理不饒人的版主 自己以為自己就是版規 永遠都是自己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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