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ttto (CP?來一個抓一個)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建議] 關於CP不能超過5篇的規定
時間Thu Nov 5 10:51:25 2009
※ 引述《fdxhdy (好心人請給我錢繳罰款)》之銘言:
: 站長大大
: 我能了解CP太多會吃系統資源
: 但關於不超過5篇的規定
五篇是站長訂下的分界線
原因推測是一個大學系大一到大四
四個板應該足夠系內事務使用了
: 其實應該罰的是PO跟板意不符的文章
那台政板就有近萬板
跟學校有關的文章就可以CP上萬板???
: 像英文學習的文章PO在日文板 棒球板
: 所以每篇文章的內容不同 能CP的板數也不同
英文學習跟日文和棒球有甚麼關係?....
沒記錯的話有英文學習的相關看板
: 我的建議1是
: 既然不超過5篇 這定義不合實情
: 大大思考這規定的方向是否正確 還是就只是為了規定而規定
目前方向以我認知是正確的
因為有了嚴明的規則才能夠公正的執法
如果有人可以CP有人不可以的話一定會出現爭議
到時候一堆中間值的文章請問一下界線在那裏
: 應該罰的是亂PO文 文章與板意不符
說過了
這規則處罰的是CP本身這個行為
: 而不是限制文章的CP
: 當然我找到目前的替代方案
: 如果有人想CP 但數目已到規定 是可以跟板主提出申請代PO
: (寫到此 事實上目前已有劣文機制讓各板主管理亂PO文)
有時間交給板主申請代po
那為什麼不直接請板主代發就好了呢
: 我的建議2是指定個板或開個CP申請板 集中管理
: 例如 我想PO文章X到A B C D E F G板
: 我就到指定的板 把內容及想PO在哪些板 發文申請
我之前建議過了
站方置之不理
: 關於提供賺罰款的板清單 我有找到 但有些哭笑不得的心得
: 今天已經有發文 明天再寫
三天內最高四篇
不然還是會被罰
用分身來兩個加在一起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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