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Touching (撫星)
看板PttLawSug
標題[問題] 小組長/群組長只能進行判決嗎?
時間Sat Dec 5 23:07:36 2009
同一起事件,
A板主認為違反了某板規而予與水桶,
當事人認為A板主引用板規錯誤而進行申訴,
小組長審閱後要板主群重新判決,
於是B板主重新提出罪狀,
但B版主所提出的罪狀中依然包含A版主所引用之板規。
然而小組長對於A板主究竟是否引用板規錯誤並沒有進行說明,
另外在審查的過程中並未回答當事人的提問
(當事人問: 是否需要對申訴以外的部分進行更完整說明)
最後冒出判決, 要當事人直接上訴。
請問是否可以要求小組長將申訴案的結果解釋更清楚,
也就是對於A版主究竟有沒有引用板規錯誤這點, 發表更清楚的解釋。
再請問小群組長是否可以到判決前都保持沉默,
放任任何一方(包括無關的板友)隨意進行答辯?
懇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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