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icks (倒數兩天)
看板PttLawSug
標題[轉錄][判決] MJ版 clicks申訴案
時間Wed Sep 15 23:10:00 2010
※ [本文轉錄自 ComGame-Plan 看板 #1CXGp57n ]
作者: lostname (Attitude) 看板: ComGame-Plan
標題: [判決] MJ版 clicks申訴案
時間: Mon Sep 6 23:46:10 2010
申訴請由申訴人自行提出
本組務版僅處理群組看板內事務,
無法對他站或私人水球內所發生事務進行判決
前一次 因為我不知道MJ版版規是一人(場)加上代PO只能四次
我誤以為一人上限是四次 結果加上代PO超過四次
結果MJ版版主(playerOrz)6處置我朋友shen0726一週水桶 本人兩週
第一次,依據版規判決無誤,使用看板前請先詳閱版規。
後來因為我借了另外一個朋友Redagift的帳號代PO文
MJ版版主(playerOrz)也迅速發了公告 將我朋友Redagift處以四周水桶
我朋友Redagift請朋友PO屬於他的場的徵人文 說跟MJ版版主(playerOrz)對話過了
說沒問題 結果RunPaPa Bowvivian一樣被處以四週水桶
我朋友Redagift請朋友PO屬於他的場的徵人文 說跟MJ版版主(playerOrz)對話過了
說沒問題 結果RunPaPa Bowvivian一樣被處以四週水桶
<版主說明若友檢舉,仍會依版規處理,因此不能說不知情>
二、三次本站帳號不得出借,借用他人帳號代PO同場地仍屬違規
判決無誤。
而這次 因為已經害了兩位朋友被水桶 我想打牌都只找熟咖或水球詢問
畢竟都快解除水桶了 我沒必要再冒風險再度被水桶
這幾天我的徒弟 asswu因為家裡不能開場 他又手癢 所以我借我的場地給她使用
第四次,水桶中場地發徵人文同屬違規,
無法證明是否仍是帳號出借,因此仍以場地作為認定方式。
由於申訴人ID/場地已超過三次違規,
且皆為代PO借場等類似行為,
直至第四次仍無法警惕,先行確認是否違規即PO文
因此維持版主原判,永久水桶。
戰略高手群組長 lost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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