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ane1234 (akane)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人事] 區公所非編制人員離職
時間Tue Dec 9 00:40:36 2025
大家好(鞠躬)
目前擔任新北市某區公所非編制人員,工作時間超過三個月未滿一年,
最近找到了其他正職,但報到日期是115/1/5,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報到前須做體檢,其中一項目是聽力,
聽力檢查報告出來時間是12/26之後,由於本人目前有弱聽現象,
很擔心聽力檢查結果不合新工作標準而失去資格。
現在卡住的問題是,如果合格我於1/5前往新工作的話,
我應該在何時提離職?如果依據勞基法應該是10日前12/25,
但我聽力報告是12/26之後,而我如果25日前提離職但聽力結果不合格的話,
我就會失業,如果在26當天提離職會不滿10日前預告期,
請問有無辦法縮短預告期?如果我於26日提離職,
會有什麼罰則或罰金之類的嗎?
(有罰金我也認了,賠些錢,換一個正職工作,還值得)
現在是擔心無法順利1/5日入職,謝謝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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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lackCoal : 請台端逕向新機關人事電話確認 12/09 06:18
2F:推 kutkin : 以你新工作為準,不用去想什麼預告期。 12/09 06:34
3F:推 pognini : 作好業務交接,通常機關不會在意這一天的差距。 12/09 07:14
4F:→ pognini : 不然就12/26辭,1/5請假,一樣可以去正職報到 12/09 07:14
5F:推 kutkin : 勞方沒有罰則,只有你們主管可能會情勒他找不到人 12/09 07:32
6F:→ kutkin : 而已。 12/09 07:32
7F:→ Diaw0803 : 先通知單位主管跟人事 做好離職手續 12/09 09:04
8F:推 thinksilver : 先通知你的主管跟人事吧 大家好作業 12/09 10:46
9F:推 kutkin : 先確定新工作你能過去再說吧 12/09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