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njyh30 (青春無敵大學生)
看板STUT
標題[其他]大學生受處分 可提行政訴訟
時間Tue Jan 18 23:44:18 2011
更新日期:2011/01/18 04:11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楊國文/台北報導〕
未來大學生不滿校方行政處分,例如張貼海報、考試成績、加退選課程
和記過等事項,學生都有權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行政法院主持公道!
大法官最新釋憲 條件放寬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通過釋字第六八四號解釋,一舉推翻施行十六年的
釋字第三八二號解釋,依第三八二號解釋,以往只有被退學等影響在學資
格事項,學生才有權提起行政訴訟,但第六八四號解釋,認定大學生有權
對校方處分提起訴願和訴訟。
對於大學生受處分可興訟,最高行政法院庭長兼發言人劉鑫楨表示,尊重
大法官釋憲結果,但預見將來行政訴訟案可能因此增加;釋憲文並未明確
界定大學生打行政訴訟的具體範圍、較現行再放寬的部份為何?有待進一
步明確化。
對於釋憲案適用對象及範圍,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指出,只適用大專院校
學生和研究生,非各級學校一律適用,因此中小學生不能據以提起行政爭
訟,至於大學所做行政處分適用範圍,根據本案釋憲意旨,須由行政法院
、教育部等行政爭訟機關,依個
案認定。
司院:適用範圍 個案認定
本釋憲文形同將法院公權力伸進大學校園,限縮大學對學生約束力,是否
影響大學自治原則?林錦芳表示,大法官在解釋書已強調,受理行政爭訟
的機關審理案件時,須維護大學自治原則,及適度尊重大學的專業判斷。
本釋憲案源起共有三案例,最主要源自台大企管研究所學生蔡耀宇,九十
三年向校方申請張貼「挺扁海報」,被學校以違背國家法令為由,不准張
貼,蔡經過校內申訴、訴願及行政訴訟,都遭駁回,改向大法官會議聲請
釋憲。
除蔡耀宇案外,還有台大國發所學生陳玉奇,他九十七學年跨院加選其他
學院EMBA學程,校方認為他非該學院EMBA學生,不准加選;另一
案為醒吾技術學院進修部觀光事業科龍姓學生,因九十一年度下學期必修
科目成績不及格,無法順利畢業。陳、龍兩人經校內申訴、行政訴訟都被
駁回,轉而聲請釋憲。
禁貼海報、禁選課都可興訟
大法官認為,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願權及訴訟權,人民權利遭受公權
力侵害時,得循法定程序提起行政爭訟,這項救濟權利,不得因學生身分
而予以剝奪。
大法官強調,大學教學、研究及學生的學習自由均受憲法保障,在法律規
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為避免學術自由受國家不當干預,行政監督應受限
制,立法機關僅得在合理範圍內對大學事務加以規範,受理行政爭訟機關
審理大學學生提起行政爭訟事件時,應審慎處理。
司法院指出,釋憲原則上不溯及既往,至於蔡耀宇等人能否依釋憲意旨聲
請再審,須就個案事實認定。
本釋憲案經十五位大法官一致通過,大法官陳新民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
,提出「協同意見書」的大法官為:李震山、蘇永欽、許宗力、蔡清遊、
許玉秀、黃茂榮、陳春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7.84
1F:→ jianjyh30:看似不重要的文章,對某些學生還蠻受用的^^ 01/18 23:45
2F:推 Mike70109:我覺得這不是件好事 是在害學生 現在大專生那麼多 01/18 23:51
3F:→ Mike70109:學生素質參差不齊 哪天被當成學生的擋箭牌 後悔都來不及 01/18 23:52
4F:推 blueofstars:未來!?...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x2 01/19 01:44
5F:→ blueofstars:興訟沒那麼簡單~~ 01/19 01:46
6F:推 animalspell:基本上不要說法律訴訟,光是校內的申訴案件 01/19 05:20
7F:→ animalspell:我常鼓勵年輕學生有意見多表達,但自我陳述或申訴時 01/19 05:20
8F:→ animalspell:起碼應該做到舉證充分、熟悉法規、表達論述清楚等等 01/19 05:21
9F:→ animalspell:其實這些特性在寫報告跟申論題時都應該具備了 01/19 05:21
10F:→ animalspell:只是說真的現在考試很多都選擇、配合,或者固定答案 01/19 05:21
11F:→ animalspell:很多題目都是照課本一些大標題分別列出即可 01/19 05:22
12F:→ animalspell:如果在申訴過程可以訓練思辯與表達能力,那是好事 01/19 05:23
13F:→ animalspell:別的不談,南台有沒有辦法針對一些議題舉行辯論比賽 01/19 05:24
14F:→ animalspell:如果連這些能力都不具備,而被賦予興訟的權利 01/19 05:25
15F:→ animalspell:那顯然很多問題的申訴都是需要非常多非常多的引導 01/19 05:25
16F:→ animalspell:一句話,要求學校踹共,那學生自己也要踹共 01/19 05:26
17F:→ animalspell:當到達法律層面,就不是平自己好惡或感受來衡量 01/19 05:26
18F:→ Mike70109:落落長 樓上可以回文吧 = =|| 01/19 10:30
19F:→ jianjyh30:是的!!現在學生~不 社會上也很多根本不懂法律的人 01/19 17:37
20F:→ jianjyh30:法律常常都被知法之人所玩弄,不懂法律如何反咬? 01/19 17:39
21F:→ jianjyh30:這篇文章是給學生權益,所有大學生要聰明點 01/19 17:40
22F:→ jianjyh30:法律常識多看點,就可以利用法律來放大力量 01/19 17:40
23F:→ jianjyh30:不僅只有校內行政訴訟,六法全書皆可受用 01/19 17:46
24F:推 siwang:j大跟a大說的好,其實我們還常接到一些學生來請求協助的 01/19 22:33
25F:推 a7526746:其實學生本來就不應該被學校管死死 適當的申訴是合理並且 01/21 14:16
26F:→ a7526746:維護自身權益的方式,如果學校依然置之不理,提起興訟就是 01/21 14:16
27F:→ a7526746:最後手段。 01/21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