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zuwa (自由無限)
看板SW_Job
標題Re: [請益] 所謂的試作三天?
時間Sun Sep 2 11:37:03 2012
謝謝大家的回應~我想了想~
或許站在機構的立場,是要確保用人的精準和減少損失(勞健保)!
但是站在求職者的立場,其實嚴格來講並無保障~
付出了勞力時間和金錢,但是結果也還不一定是錄取!
這種遊走在灰色地帶的作法到底是什麼??
即使自己已經做了好幾年,也有過相關經驗,對於某些機構設立的用人制度,還是感到不解
...但確實是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
提出來的部份用意也是讓大家了解,或許每個人可以接受機構要求的程度各異~但還是要適
當維護自身的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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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6.76.102
1F:推 zenk0113:投縣長信箱申訴吧!! 不然就是等你不是新人或離開的時候~ 09/02 16:11
2F:推 avalon1:組織只是把新人的訓練費用,轉嫁給員工 09/02 20:13
3F:→ avalon1:違法絕對不是灰色地帶,只是你選擇相信老闆的說法而已 09/02 20:14
4F:→ kokapig:不接受可以不要去. 09/02 20:48
5F:推 ad24:不是遊走灰色地帶 這完完全全是違法的黑色地帶 09/02 23:57
6F:推 KaoPipi:沒灰色啊 這是黑色地帶無誤 09/03 15:07
7F:推 colorfast:不是有一位新科立委(楊?) 她的助理不知有看此板否? 09/04 18:10
8F:推 dome1314520:萬一這3天之中發生意外,也沒勞保,毫無保障!! 09/06 18:18
9F:噓 sxwgkm:明明就違法,為什麼還要忍受,社工欺壓社工,真奇怪… 09/08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