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zuwa (自由无限)
看板SW_Job
标题Re: [请益] 所谓的试作三天?
时间Sun Sep 2 11:37:03 2012
谢谢大家的回应~我想了想~
或许站在机构的立场,是要确保用人的精准和减少损失(劳健保)!
但是站在求职者的立场,其实严格来讲并无保障~
付出了劳力时间和金钱,但是结果也还不一定是录取!
这种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作法到底是什麽??
即使自己已经做了好几年,也有过相关经验,对於某些机构设立的用人制度,还是感到不解
...但确实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
提出来的部份用意也是让大家了解,或许每个人可以接受机构要求的程度各异~但还是要适
当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6.76.102
1F:推 zenk0113:投县长信箱申诉吧!! 不然就是等你不是新人或离开的时候~ 09/02 16:11
2F:推 avalon1:组织只是把新人的训练费用,转嫁给员工 09/02 20:13
3F:→ avalon1:违法绝对不是灰色地带,只是你选择相信老板的说法而已 09/02 20:14
4F:→ kokapig:不接受可以不要去. 09/02 20:48
5F:推 ad24:不是游走灰色地带 这完完全全是违法的黑色地带 09/02 23:57
6F:推 KaoPipi:没灰色啊 这是黑色地带无误 09/03 15:07
7F:推 colorfast:不是有一位新科立委(杨?) 她的助理不知有看此板否? 09/04 18:10
8F:推 dome1314520:万一这3天之中发生意外,也没劳保,毫无保障!! 09/06 18:18
9F:嘘 sxwgkm:明明就违法,为什麽还要忍受,社工欺压社工,真奇怪… 09/08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