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skwearer (如果說後悔是不是能到退)
看板SW_Job
標題Fw: [北部]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科誠徵約僱科員1名
時間Fri May 20 23:24:43 2016
※ [本文轉錄自 job 看板 #1NFom5Wa ]
http://www.dosw.gov.taipei/ct.asp?xItem=183416859&ctNode=71213&mp=107001
【公司名稱】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工作職缺】約僱科員
【工作內容】
(一)查處有害兒少身心健康之網際網路不當內容申訴案。(兒少權法第46條及第49條)
(二)查處違反分級管理辦法之遊戲軟體、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兒少權法第44條)。
(三)童星權益保障。(兒少權法第49條)
(四)統籌本市兒少公共參與業務。
(五)辦理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推動計畫。
(六)協辦兒少服務計畫補助案。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
【工作時間】週一~週五 8:00~9:00上班、17:00~18:00下班(彈性工時)
工作期間自錄取日至2016年10月
【月休】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比照台北市政府公務員
(交通補助、自強活動額度、生日禮券、中秋禮品、...等)
【薪資範圍】約新臺幣33,908元(已包含勞健保)
【需求人數】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莊美琪股長(非原po)/02-27206507 或 站內信原po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
相符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
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本)等其
他相關證件影本,於105年5月24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
號5樓兒童及少年福利科股長莊美琪收(請註明應徵兒少科約僱科員),逾期恕不受理。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
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其他備註】
我們辦公室風水很好,所以原職位的承辦人高昇去了。
上次透過Job版徵到的鄉民現在歡樂且優秀地和我們共事中,
我們科同仁都蠻年輕/可愛/單身/好相處唷,
歡迎想當柯P員工的鄉民加入我們(這句話好像不太吸引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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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217.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job/M.1463757829.A.824.html
※ 編輯: maskwearer (61.230.217.8), 05/20/2016 23:34:21
1F:推 yao860718: 辦公室風水很好XDD 05/21 07:50
2F:→ duuwoif: 所以到10月就解雇? 05/21 11:44
3F:→ duuwoif: 約僱這種政府職缺根本是變相壓榨人力成本!!!爛缺! 05/21 11:45
4F:→ duuwoif: 講白一點就是免洗職缺,扯風水好根本太扯! 05/21 11:47
5F:→ maskwearer: 我不懂樓上的意思 為什麼覺得是變相壓榨人力成本? 05/21 12:26
6F:→ maskwearer: 這個缺原本是正式科員缺 因為這個科員升股長了 所以空 05/21 12:26
7F:→ maskwearer: 出來 要到今年高考放榜後才能補人 所以我們在這段期間 05/21 12:27
8F:噓 duuwoif: 那約僱的薪資福利有根正式科員一樣嗎?不是壓榨是什麼? 05/21 12:28
9F:→ maskwearer: 需要找約聘的承辦人來填補這個位置 因為這個位置的工 05/21 12:28
10F:→ duuwoif: 就是叫約僱人員去做正式科員的工作量且節省人力成本. 05/21 12:28
11F:→ maskwearer: 作目前都是由我們其他同仁分擔的 05/21 12:29
12F:→ duuwoif: 那你們可以先找其他同事代理職務到正式考取的新人報到啊 05/21 12:29
13F:→ maskwearer: 目前就是這樣啊 但我們的薪水沒比較多 這不就是你說的 05/21 12:31
14F:→ maskwearer: 變相壓榨人力成本? 05/21 12:31
15F:→ duuwoif: 不然約僱人員薪資比照正式科員辦理啊!不是壓榨是什麼? 05/21 12:31
16F:→ duuwoif: 約僱、約用、暫僱、臨用等這些職缺名目都是變相壓榨. 05/21 12:32
17F:→ duuwoif: 把行政法拿出來看就知道..,非常沒有保障. 05/21 12:33
18F:→ maskwearer: 薪資的事不是我能決定的 我能做的只是把薪資、工作期 05/21 12:33
19F:→ duuwoif: 不然叫政府比照正式公務員發薪給約僱職缺人員啊! 05/21 12:34
20F:→ maskwearer: 間、工作內容清楚告知 覺得OK就投 不OK就算了 就這樣 05/21 12:34
21F:→ duuwoif: 所以自己被壓榨人力成本領比正式少卻要做一樣的工作量 05/21 12:34
22F:→ duuwoif: 此乃同工不同酬之惡法制度! 05/21 12:35
23F:→ duuwoif: 高考正式:約$45,000/月;約僱人員:$33,908/月 05/21 12:36
24F:→ duuwoif: 且不適用勞基法吧? 05/21 12:36
25F:→ duuwoif: 保障在哪裡?之前外縣市政府有一口氣解雇一批約僱的.. 05/21 12:37
26F:→ duuwoif: 所以我稱之為:免洗職缺. 05/21 12:37
27F:→ maskwearer: 正式科員和約僱科員的確不同酬 但也絕對不會同工 05/21 12:38
28F:→ duuwoif: 別在那裡辯解?我不是第一天認識這種制度. 05/21 12:39
29F:→ maskwearer: 正式科員可能要當長官的職代、要接下臨時的業務、標案 05/21 12:39
30F:→ maskwearer: 要當考績會委員、要擔的責任和約僱科員的確是不一樣的 05/21 12:40
31F:→ maskwearer: 長官對他們的期待及賦予的責任也絕對不一樣 05/21 12:41
32F:→ maskwearer: 這不是辯解 是你太以偏概全 每個縣市或單位的狀況都不 05/21 12:42
33F:→ maskwearer: 相同 05/21 12:42
34F:→ duuwoif: 不同酬卻做類似業務量的工作本身就是一種壓榨其歧視! 05/21 12:45
35F:→ duuwoif: 壓榨及歧視 05/21 12:45
36F:→ duuwoif: 薪資落差至少$10,000/月......,不公平吧!? 05/21 12:47
37F:→ duuwoif: 某些約僱人員的工作能力甚至優於正式公務員. 05/21 12:47
38F:→ maskwearer: 我只能說,約僱科員與正式科員不同酬是事實,但不是我 05/21 12:53
39F:→ maskwearer: 可以改變的,如果你一直執著於此,我們的溝通無法取得 05/21 12:53
40F:→ maskwearer: 共識。 05/21 12:54
41F:→ duuwoif: 我沒想跟你溝通喔!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看法. 05/21 13:10
42F:→ duuwoif: 放心好了!即便如此,仍有人會去應徵的,何況是北市府. 05/21 13:12
43F:推 pamela17: 原po也只是丟資訊出來而已 06/16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