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關於績效獎金的幾個問題(4/21更新,已解決)
時間Sun Apr 20 16:00:42 2025
4/21更新:已向該公司經理確認完畢,以下黃字部份為該公司對以下問題的回覆
這陣子有拿到一間公司的offer,預計明天就要去報到
但是之前面試的時候,面試官有說關於績效獎金的部份
例如說做滿一個月就發1000元,三個月3000元,六個月5000元,一年8000元...
(面試官後來說是一個月3000元,兩個月5000,三個月8000元...)
但是,就是這個but
他有特別說若是要離職的時候,就必須得繳回這個績效獎金
(後來面試官說是久任獎金不是績效獎金)
而且當初發多少,離職的時候就要繳多少回去給公司
至於其他的細節,面試官並沒有提到
稍早已請教過朋友,不過對此還有以下問題想請大家解惑:
1.請問這個繳回要如何繳回?中間有無牽涉到報稅的部份?
答:從薪水中扣除,且要報稅
2.這個繳回是有追溯期嗎?
答:有,且期限為一年
3.由於還沒看到契約內容,故我打算先確認契約內容後再找HR
但我該如何向HR溝通關於績效獎金的部份,以確保不會發生糾紛呢?
後來雖然沒有找到HR,但有到該公司向該公司經理,亦為當時的面試官詢問
然後經理又打電話向他的上司老闆確認過細節
目前雙方已溝通完畢,且我沒有再進入該公司任職
後來任職HR多年(至少超過十年)的朋友說這就是簽約金的部份
沒做滿一年就離職的話就要繳回去的概念
所以gamer板友的推測是正確的
只是覺得要繳回就算了,還得自行報稅,對我來說算是很不公平
4.我可以不要領這個久任獎金嗎?
答:可以
以上問題,有請各位板友釋疑,謝謝
更新:已完全釐清問題並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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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40.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alary/M.1745136045.A.F78.html
※ 編輯: canandmap (1.161.240.65 臺灣), 04/20/2025 16:01:05
1F:推 dir2007: 通常繳回一定是叫員工交現金或匯款,扣薪水是違法的 04/20 16:42
2F:→ dir2007: 以上應該可以看到契約內容再決定是否要不要繼續做 04/20 16:43
了解,那明天我看完契約內容再決定要不要繼續做
3F:→ dir2007: 個人認為這應該是該公司制度 很難有單獨修改的機會 04/20 16:44
4F:→ dir2007: 畢竟獎金要怎麼給是企業單位的自由 如果太無理的話 04/20 16:45
5F:→ dir2007: 應該難免會被告或是吃到不少投訴吧 04/20 16:46
我並不會直接要求該公司修改,畢竟不同意也只能選擇離開
稍早查過勞基法,也沒有對績效獎金的繳回有相關規定
6F:→ eric00169: 公司對獎金的定義似乎跟一般人不同 04/20 17:42
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板上爬文也搜尋過只有一篇文章,但那與這個制度比較無關
7F:推 lin5656: 好怪,那不就永遠不能離職了? 04/20 18:09
如果不想因此產生糾紛,也只能把獎金存著,離職時再原封不動還給公司
不然就是只能離開這樣
※ 編輯: canandmap (1.161.240.65 臺灣), 04/20/2025 18:32:17
8F:推 milerful: 這應該不能叫績效獎金 應該叫小額借貸 04/20 19:30
稍早有想過這個情形該用什麼來形容,剛好樓上有提供,感謝您!
※ 編輯: canandmap (1.161.240.65 臺灣), 04/20/2025 19:43:12
9F:推 Dusha: 這樣還能叫獎金嗎 真荒謬 04/20 20:37
10F:推 gamer: 這個應該算簽約金吧,有些公司會規定簽約金要繳回。但法律 04/20 22:11
11F:→ gamer: 實務上判決認為簽約金應該依照在職的天數按比例給予,不能 04/20 22:11
12F:→ gamer: 要求全部返還 04/20 22:12
由於勞基法中沒有對此有詳細的規範,覺得日後如果出現爭議會非常麻煩
也謝謝您的分析
13F:推 beareight: 會說出這麼離譜的話的公司,待遇沒有好很多就不要考慮 04/20 22:59
14F:→ beareight: 了吧,感覺進去以後會很常上來發文 04/20 22:59
15F:推 zebra79979: 離職還要繳回?要我乾脆不要算了,這種公司快逃吧 04/20 23:50
16F:→ eric00169: 如果擔心就報到當天跟HR再確認一次 如果確認要歸還 04/20 23:54
17F:→ eric00169: 你還是趕快逃吧 04/20 23:54
18F:→ medama: 這不叫獎金 叫無息借款 04/21 01:46
感謝以上推文的建議
※ 編輯: canandmap (1.161.240.65 臺灣), 04/21/2025 06:47:43
19F:噓 pujos: 有問題為什麼當場不問,沒人知道你們怎麼溝通的,你問板友 04/21 07:04
20F:→ pujos: 一點意義沒有,純通靈,你都不知道的事,轉述出來可信三成 04/21 07:04
21F:→ pujos: 都沒有 04/21 07:04
你可以不相信,但我要說,這的確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再者,如果面試都要用錄音筆或手機把談話錄下來,然後再po上去給你看
我覺得沒有必要,也會冒犯到當事人
除非是有對生命財產有危害,不然我不覺得有必要跟你報告這麼清楚
再者,我也可以不相信你說的話
但,還是感謝你的點撥,的確當下如果有問題就一定要提出
22F:推 somanyee: 跟辦門號送手機有點像,提前解約要返還 04/21 08:22
是的,就是綁約的概念
23F:推 xvited945: 太荒謬了吧,什麼爛公司? 04/21 09:06
雖然個人覺得不公平且不太合理,但我不會因為這樣就認定那間是爛公司
畢竟我對這間公司的了解沒有很深
且對方說話也很客氣沒有要為難我,他也說要進來之前就最好把問題都提出來
講清楚說明白,確認都沒有問題後再進來做
我個人也十分認同他的說法
但,我也不會認定這間是好公司,一間公司是好是壞是很難認定的
總之結果就是這樣了
個人也希望透過這樣的過程,讓和我有類似情況的人得以學習到一件事:
當你在決定要不要進去之前,最好先和面試官確認清楚契約內容
尤其是獎金發放相關的部份
因為目前的勞基法並沒有規定說獎金發放後的事
而我同時想到當初蘇打綠與前製作人的糾紛,也是因為契約問題
所以我也會更加謹慎並祝福大家,不論在職還是求職,都能有理想的結果
※ 編輯: canandmap (1.161.240.65 臺灣), 04/21/2025 09:35:58
※ 編輯: canandmap (1.161.240.65 臺灣), 04/21/2025 09:47:30
※ 編輯: canandmap (1.161.240.65 臺灣), 04/21/2025 09:47:56
24F:→ xvited945: 一間公司好不好最重要的就是錢,對錢這麼不大方的公司 04/21 09:48
25F:→ xvited945: ,不可能會是好公司 04/21 09:48
謝謝您的仗義相挺
※ 編輯: canandmap (1.161.240.65 臺灣), 04/21/2025 09:49:35
26F:→ xvited945: 這種方式除了小氣,更重要的是用這種方式綁死員工,一 04/21 09:51
27F:→ xvited945: 般資方想綁住員工不外乎是台積電那種獎金不一次發完的 04/21 09:51
28F:→ xvited945: 方式,或是外商股票分好幾年給你的手段,已經發出去的 04/21 09:51
29F:→ xvited945: 錢還要拿回去倒是第一次聽到,我不知道是哪間,但想出 04/21 09:51
30F:→ xvited945: 這種奇葩方式的公司就是爛,不用多說 04/21 09:51
31F:→ KRNK: 菜主管 04/21 09:52
32F:→ xvited945: 對了,我在外商也有所謂的sign-on bonus,也就是簽約 04/21 10:15
33F:→ xvited945: 獎金,這筆錢我什麼時候離職都不用繳回去,供你參考 04/21 10:15
34F:→ canandmap: 感謝! 04/21 10:17
35F:→ abc0312: 這應該就不用去報到了吧 04/21 10:37
36F:→ canandmap: 是的,所以我後來沒有去報到上班這樣 04/21 11:08
37F:推 maye: 獎金發了還想收回去,那還不如不發,這種事前知道 04/21 12:52
38F:→ maye: 我也不會去報到,太瞎了。 04/21 12:52
39F:→ cosy: 你是去借貸公司上班嗎..... 04/21 13:21
不是...那間公司完全跟借貸無關
40F:→ KRNK: 提離職不接受還要檢討自己,私生活被干擾,影響績效,誰的錯 04/21 13:22
41F:→ KRNK: ?菜市場主管 04/21 13:22
42F:推 susaku: 簽約金用錢綁員工還好說 久任獎金第一次聽到收回的 04/21 13:57
43F:推 hancash: 爛公司,真的是借貸金沒錯。我肥婆是護理人員,前陣子在 04/21 14:47
44F:→ hancash: 南部某家大型醫療機構任職過,其中一條也是叫留任獎金, 04/21 14:47
45F:→ hancash: 但書好像是未滿一年或是三年就要繳回,後來還是離職,獎 04/21 14:47
46F:→ hancash: 金就依比例繳回。 04/21 14:47
47F:推 Dusha: 繳回是繳近期一年的還是全部啊? 04/21 14:56
未滿一年即離職就要繳回
48F:推 carlos0711: 一年才多給那幾萬 離職還要繳回?? 04/21 15:56
49F:→ dong531: 好瞎,久任獎金沒聽過收回的 04/21 15:57
50F:→ cosy: 追朔期一年 所以任職超過一年 獎金就不用追回嗎 04/21 19:38
對方的說法是這樣沒錯
※ 編輯: canandmap (1.161.240.65 臺灣), 04/21/2025 19:58:04
※ 編輯: canandmap (1.161.240.65 臺灣), 04/21/2025 19:59:09
51F:→ BrendaPTT: 簽約金或是留任獎金有未達一定年限要退回的條款, 外商 04/23 12:32
52F:→ BrendaPTT: 會明確的寫在僱用合約上, 發放時當薪資申報, 繳回時做 04/23 12:33
53F:→ BrendaPTT: 為當期薪資的減項, 在稅務申報都是有紀錄的 04/23 12:34
感謝說明
※ 編輯: canandmap (1.161.240.65 臺灣), 04/25/2025 21:17:52
54F:推 AirLee: 現在人難找 留人更難 04/28 22:57
找工作也難、生活也難,通通都有難念的經
但還是得念,只是態度要正確,否則後果自負
※ 編輯: canandmap (1.161.240.65 臺灣), 04/29/2025 09: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