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eryuan (龍鳥)
看板SuckcomicBM
標題Re: [問題] 試問用「舉例」、「自創」護航的合理性
時間Tue Nov 13 23:24:52 2018
經板主群初步決議,主板
#1Rv24YAb,即《Re: [動畫] 哥布林殺手(TED781120)》
一文,以及後續自主板27081至27088多篇「嶄新護航法」之文章,依板規精神均應
屬於違規之列。
因主板多次遭板友詢問進度,因此公布此初步決議,後續判決公告會盡速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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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吐槽熱門漫畫一定會被人批評
沒有認真看
而當你咬牙花了個多小時引經據典旁徵博引
一定又會飄來一句
看漫畫這麼認真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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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kcomic 歡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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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njoytbook: 好奇,所以要增加版規嗎? 11/13 23:52
2F:推 stardust1224: 請問初犯者與模仿犯都要一起進桶嗎?可以的話希望 11/13 23:53
3F:→ stardust1224: 模仿犯可以1~2次警告就好先別進桶 11/13 23:53
4F:推 AAAdolph: 但模仿犯是因為板主一開始說沒違例才開始"嶄新護航法" 11/14 00:17
5F:→ AAAdolph: 不能這樣就罰吧? 11/14 00:18
6F:推 jojojen: 了解 推 11/14 00:24
7F:→ qqq3892005: 沒意見 本來模仿就是為了讓版主正式這個漏洞而已 要 11/14 01:29
8F:→ qqq3892005: 桶便桶 11/14 01:29
9F:→ shamanlin: 沒有人應該被桶啊 11/14 10:54
10F:→ shamanlin: 第一個TED,算是破天荒鑽了個大部分人都認為是理所當然 11/14 10:55
11F:→ shamanlin: 不能用的大絕招,卻是版規沒明定的漏洞 11/14 10:55
12F:→ shamanlin: 後面的模仿犯全部都是基於版主先前堅持認定嶄新護航法 11/14 10:55
13F:→ shamanlin: 合格,才會冒出來用來彰顯此方法荒謬的舉動 11/14 10:56
14F:推 enjoytbook: 就算現在改版規,應該也不能管之前發生的事吧 11/14 11:52
15F:→ shamanlin: 現在有兩種情況 1.認為之前版規有漏洞,那就要改版規 11/14 12:25
16F:→ shamanlin: 2.之前板歸無漏洞是版主判錯,那就單純是改判回來 11/14 12:26
17F:→ shamanlin: 如果是1,那TED就不算違反版規,如果是2,就是版主弄錯 11/14 12:27
18F:→ shamanlin: 要捅回去。 問題在於中間的模仿犯是多次跟版主確定這 11/14 12:27
19F:→ shamanlin: 嶄新護航法是合格的情況下才會出現的產物 11/14 12:27
20F:推 Ebergies: 模仿犯的處理可以以以下情境設想: 11/14 14:31
21F:→ Ebergies: 犯人 A 於一審時被判決無罪,被害者不斷上訴至最高法院 11/14 14:32
22F:→ Ebergies: 在法院審理時,有其他人因此模仿犯人 A 11/14 14:32
23F:→ Ebergies: 最後最高法院判決犯人 A 有罪 11/14 14:32
24F:→ Ebergies: 那麼其它模仿犯應該要判有罪還是無罪呢? 11/14 14:33
25F:推 godivan: 幹,這跟旁邊的西洽那裏不同? 11/14 20:38
26F:→ godivan: 你都已經判 TEd無罪然后後續已經被你認證是沒問題,現在 11/14 20:39
27F:→ godivan: 反過來一起死? 11/14 20:39
28F:→ killeryuan: 本板有三位板主 本來就是為了這種狀況 11/14 21:08
29F:→ killeryuan: 若凡事一人說了算 他者不得置喙 那與板皇何異 11/14 21:13
30F:→ Tzarevitch: 不教而殺謂之虐,教錯再來桶謂之__,比釣魚更惡劣。 11/15 14:13
31F:→ Tzarevitch: 這件事原本採類推適用原則就可以處理 11/15 14:22
32F:→ smallfrog22: 阿 明明有爭議 你就第一時間說了算呀 11/15 14:36
33F:→ smallfrog22: 認同你後面願意跟其他版主討論 11/15 14:36
34F:→ smallfrog22: 覺得不該溯及過往 11/15 14:39
35F:推 enjoytbook: 還是覺得本來的解釋可以@@ 11/16 10:59
36F:→ shamanlin: 等結果出來就知道了,前面已經有兩次錯誤的判斷,第三 11/16 15:24
37F:→ shamanlin: 次花了這麼久時間也不只一個人,應該不至於丟出上訴會 11/16 15:24
38F:→ shamanlin: 立刻有結論的判決 11/16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