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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同事探望賴文莉 「約定誰都不准哭」
時間Sun Oct 2 13:59:18 2011
同事探望賴文莉 「約定誰都不准哭」
【聯合報╱記者王長鼎、吳文良/新北市報導】
2011.10.02 02:40 am
「我以為我的腿保得住…」賴文莉醒來發現自己左小腿被截除後,雖強忍盈眶淚水,神情
疲憊、沮喪;消防局第三大隊長程昌興等人趕到醫院探視前,雖約定「誰都不准掉眼淚」
,但事後還是紅著眼眶離開。
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隨後也到醫院探視賴文莉及其母親,強烈譴責酒駕後表示,消防局
已委請律師協助追究肇事者責任,與住院醫療費用、復健等相關民事求償;賴文莉出院後
,會呈報上級讓她轉任內勤工作。
消防局指出,廿七歲的賴文莉九十四年由中正大學社會福利系畢業後,曾在診所擔任櫃台
人員,也做過醫療美容器材作業員,因熱愛消防救護工作,並為幫忙家計,瞞著父母報考
九十八年基層警察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特考,以第六名成績獲錄取;去年八月受完訓後
,分發到二重消防分隊服務。
據了解,賴文莉來自台南市單親家庭,家中還有母親及哥哥,家庭經濟並不寬裕,她每月
薪水有三分之二都寄回家;女同事袁羽娟說,賴文莉做事認真、樂於助人,也很喜歡小朋
友,但沒聽說她有交往對象。
程昌興表示,消防局已發動全體隊員募捐,並組成專案小組協助處理後續求償及補助事宜
。賴文莉因公重殘補助包括公保殘障給付、公務人員、警察人員因公致殘慰問金、警安基
金、消防發展基金會及消防教育學術研究基金會等,加上消防局投保的汽車第三責任險、
救護車附加乘客險,估計有四百五十八萬元左右。
【2011/10/0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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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網址: 同事探望賴文莉 「約定誰都不准哭」 | 意外現場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6626304.shtml#ixzz1ZbM9Xv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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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dboy7081:消防的學妹~要加油 10/02 18:10
2F:推 dudu5566:那個酒駕垃圾 法官不知道會不會判超過三年? 10/02 20:20
3F:→ ha410239:剛看新聞 已經被五萬元交保了 10/02 20:28
4F:推 Ullr:不出所料 要來檢討警方疏導交通不力囉 看到新聞報那個酒駕男 10/02 23:13
5F:→ Ullr:說現場都沒警察 他還自己拿指揮棒指揮我就想笑 噗噗~~~ 10/02 23:14
6F:推 WiiSports:看來最近警界高層又要準備出菜了! 10/02 23:33
7F:推 john9222:馬在勤 顆顆 10/03 14:26
8F:推 mingly:我還想請馬先生問問警政署為何在路檢點就可以任意盤查 10/03 14:55
9F:→ mingly:詳見警政署頒布的警察職權行使法問答集 10/03 14:56
10F:→ mingly:我很想在路檢點把公車攔下來,每個乘客盤查一番(會被毆?) 10/03 14:57
11F:推 yang5566:廢物酒駕吃屎 10/03 16:00
12F:推 UponSunrise:mingly不行哦 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 10/03 17:26
13F:→ UponSunrise: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 <=這 10/03 17:27
14F:→ UponSunrise:才符合要件可以盤查乘客 至於攔公車這種事我早做過了 10/03 17:27
15F:→ UponSunrise:XDDD因為有次公車上有個變態 但根本不知道是哪台 就一 10/03 17:27
16F:→ UponSunrise:台一台攔... 10/03 17:28
17F:→ UponSunrise:註 第6條針對的是人 也是釋字535之濫觴 主因在於台北 10/03 17:29
18F:→ UponSunrise:市保大盤查行人所生之BLABLABLA(太久沒看有點忘了) 10/03 17:30
19F:推 ndmc30:我也覺得可以用警職法第8條 但之前有朋友在公車上被扒手扒 10/04 15:03
20F:→ ndmc30:他去警局報案請求攔停該輛公車 職班的說要有勤指下令才行.. 10/04 15:06
21F:→ ndmc30:朋友問我是不是真的如此 我也不好說什麼.. 10/04 15:10
22F:推 ndmc30:該案已有具體危害發生 且被害人可明確指出該輛公車 10/04 15:14
23F:→ ndmc30:並非警職法第6條第6項全面攔停之狀況。應該毋須勤指下令 10/04 15:16
24F:推 ndmc30:樓上是認真辦案的學長 不知道是哪輛公車還願意一台一台的攔 10/04 15:20
25F:→ ndmc30:有些就直接推給局長XD 就說沒有局長下令不能攔.. 10/04 15:22
26F:→ freakevelyn:變態可以指認出來 被扒如果不知道是誰幹的攔公車也沒 10/04 16:05
27F:→ freakevelyn:用阿 又不能搜全車乘客 10/04 16:05
28F:推 ndmc30:也對齁 不過變態也不會乖乖待在車上啊 也要有乘客願意作證 10/04 16:20
29F:→ ndmc30:雖然不能搜身 但至少可以查證身份 公車竊盜以慣竊居多 10/04 16:26
30F:→ UponSunrise:變態會跑 而且還會在偵詢室裡面玩小鳥 被幹譙依然繼續 10/04 17:44
31F:→ UponSunrise:玩 而且笑得很開心= = 10/04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