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nPolice (XX发文专用)
看板TPC_Police
标题[情报] 同事探望赖文莉 「约定谁都不准哭」
时间Sun Oct 2 13:59:18 2011
同事探望赖文莉 「约定谁都不准哭」
【联合报╱记者王长鼎、吴文良/新北市报导】
2011.10.02 02:40 am
「我以为我的腿保得住…」赖文莉醒来发现自己左小腿被截除後,虽强忍盈眶泪水,神情
疲惫、沮丧;消防局第三大队长程昌兴等人赶到医院探视前,虽约定「谁都不准掉眼泪」
,但事後还是红着眼眶离开。
新北市消防局长黄德清随後也到医院探视赖文莉及其母亲,强烈谴责酒驾後表示,消防局
已委请律师协助追究肇事者责任,与住院医疗费用、复健等相关民事求偿;赖文莉出院後
,会呈报上级让她转任内勤工作。
消防局指出,廿七岁的赖文莉九十四年由中正大学社会福利系毕业後,曾在诊所担任柜台
人员,也做过医疗美容器材作业员,因热爱消防救护工作,并为帮忙家计,瞒着父母报考
九十八年基层警察四等考试消防警察人员特考,以第六名成绩获录取;去年八月受完训後
,分发到二重消防分队服务。
据了解,赖文莉来自台南市单亲家庭,家中还有母亲及哥哥,家庭经济并不宽裕,她每月
薪水有三分之二都寄回家;女同事袁羽娟说,赖文莉做事认真、乐於助人,也很喜欢小朋
友,但没听说她有交往对象。
程昌兴表示,消防局已发动全体队员募捐,并组成专案小组协助处理後续求偿及补助事宜
。赖文莉因公重残补助包括公保残障给付、公务人员、警察人员因公致残慰问金、警安基
金、消防发展基金会及消防教育学术研究基金会等,加上消防局投保的汽车第三责任险、
救护车附加乘客险,估计有四百五十八万元左右。
【2011/10/02 联合报】@
http://udn.com/
全文网址: 同事探望赖文莉 「约定谁都不准哭」 | 意外现场 | 社会新闻 | 联合新闻网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6626304.shtml#ixzz1ZbM9Xvcw
Power By udn.com
--
师傅这边有好吃的樱桃喔~ 谁攻击我!!! 籽吐窗外就好 现场鸽子X20
◢██◣ ◢██◣ ? ψQSWEET∥ ︵ ◢██◣ 歹林阿~ ●●●●
██◥ ██ ◤鸽局长 ∥☆ ◤██ 湾瓮喔~~~鸽鸽鸽鸽
◥ ● 好吃! ● ︶ ⊙◥ ∥˙ ╲ 一 ◤ \
●/
●/
● ● ●
/● ○ ◥皿 ◤ ∥ |ε\ ? 师 徒 ﹃
鸽>
鸽 鸽
◤
开车中◥ (
◥ ◤ ◤)
)) ))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14.184
1F:推 ddboy7081:消防的学妹~要加油 10/02 18:10
2F:推 dudu5566:那个酒驾垃圾 法官不知道会不会判超过三年? 10/02 20:20
3F:→ ha410239:刚看新闻 已经被五万元交保了 10/02 20:28
4F:推 Ullr:不出所料 要来检讨警方疏导交通不力罗 看到新闻报那个酒驾男 10/02 23:13
5F:→ Ullr:说现场都没警察 他还自己拿指挥棒指挥我就想笑 噗噗~~~ 10/02 23:14
6F:推 WiiSports:看来最近警界高层又要准备出菜了! 10/02 23:33
7F:推 john9222:马在勤 颗颗 10/03 14:26
8F:推 mingly:我还想请马先生问问警政署为何在路检点就可以任意盘查 10/03 14:55
9F:→ mingly:详见警政署颁布的警察职权行使法问答集 10/03 14:56
10F:→ mingly:我很想在路检点把公车拦下来,每个乘客盘查一番(会被殴?) 10/03 14:57
11F:推 yang5566:废物酒驾吃屎 10/03 16:00
12F:推 UponSunrise:mingly不行哦 依照警察职权行使法第8条规定 10/03 17:26
13F:→ UponSunrise:已发生危害或依客观合理判断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 <=这 10/03 17:27
14F:→ UponSunrise:才符合要件可以盘查乘客 至於拦公车这种事我早做过了 10/03 17:27
15F:→ UponSunrise:XDDD因为有次公车上有个变态 但根本不知道是哪台 就一 10/03 17:27
16F:→ UponSunrise:台一台拦... 10/03 17:28
17F:→ UponSunrise:注 第6条针对的是人 也是释字535之滥觞 主因在於台北 10/03 17:29
18F:→ UponSunrise:市保大盘查行人所生之BLABLABLA(太久没看有点忘了) 10/03 17:30
19F:推 ndmc30:我也觉得可以用警职法第8条 但之前有朋友在公车上被扒手扒 10/04 15:03
20F:→ ndmc30:他去警局报案请求拦停该辆公车 职班的说要有勤指下令才行.. 10/04 15:06
21F:→ ndmc30:朋友问我是不是真的如此 我也不好说什麽.. 10/04 15:10
22F:推 ndmc30:该案已有具体危害发生 且被害人可明确指出该辆公车 10/04 15:14
23F:→ ndmc30:并非警职法第6条第6项全面拦停之状况。应该毋须勤指下令 10/04 15:16
24F:推 ndmc30:楼上是认真办案的学长 不知道是哪辆公车还愿意一台一台的拦 10/04 15:20
25F:→ ndmc30:有些就直接推给局长XD 就说没有局长下令不能拦.. 10/04 15:22
26F:→ freakevelyn:变态可以指认出来 被扒如果不知道是谁干的拦公车也没 10/04 16:05
27F:→ freakevelyn:用阿 又不能搜全车乘客 10/04 16:05
28F:推 ndmc30:也对齁 不过变态也不会乖乖待在车上啊 也要有乘客愿意作证 10/04 16:20
29F:→ ndmc30:虽然不能搜身 但至少可以查证身份 公车窃盗以惯窃居多 10/04 16:26
30F:→ UponSunrise:变态会跑 而且还会在侦询室里面玩小鸟 被干谯依然继续 10/04 17:44
31F:→ UponSunrise:玩 而且笑得很开心= = 10/04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