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pleone (mapleone)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討論] 離職前,開發出新商品..你會?
時間Fri Oct 10 08:32:30 2014
※ 引述《setper (( ))》之銘言:
: 小弟應一個朋友的邀請,到他家的公司任職研發.
: 內容為複合材料配方開發.
: 但是因為家族企業,他上面的長輩應該是把持財政.
: 所以原先答應給我的待遇沒有給到位,
: 於是我萌生了離職自己創業的想法.
: 原本公司舊有的產品是我朋友他自己搞的,
: 由於這不是他的專業,所以配方材料僅具備形式,性能完全不行.
: 我到職後開始著手研究對手的產品,期待能做出性能差不多的配方.
: 這期間包含製程及設備調整,測試方法的建立等等也都因為公司沒有
: 專業的人才,所以也都由我包辦.甚至對客戶端的專業技術方面的說明也由我負責.
: 由於資源不多,過了兩年現在才有較明顯的進展.
: 就在不久前我已經完全破解了對手的產品,做出性能一模一樣的成品,
: 在這研發過程我也掌握到配方特性,代表自己可以隨心所欲調整產品性能.
: 基於之前的交情,我有一度考慮就把對手的產品配方交給他,
: 算是交代這兩年的工作.之後自己開公司時再開發更好的材料出來,
: 反正我打算投入的市場與他的客戶群不同,也不怕他競爭.
: 但是又覺得不甘心,所以也想說是不是給他一個只有八成性能的配方,
: 別讓他們太好過.
: 請問各位科技人,你們會怎麼做?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第十一條:『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
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而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
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
請先翻閱您的勞動契約,是否有特別規定著作權屬員工所有。通常是不太可能
發生這種狀況啦。
從您文中看起來,老闆應該是沒有欠薪,不然您也不會待兩年。應該是紅利或
獎金沒到位吧。我建議我們自己還是應該遵守法律,並保有最低限度的職業道
德。
請參考以下連結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
browse&parent_path=,1,561,&job_id=52809&article_category_id=1561&art
icle_id=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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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pleone (220.135.241.81), 10/10/2014 08:33:41
1F:→ yurikim: 中村: 10/10 08:53
2F:→ jpnldvh: 跟吝嗇給錢的公司談職業道德??? 10/10 09:03
3F:→ b6byc: 實質上舉證非常困難. 甚至根本不知道. 可以不用理他. 10/10 09:06
4F:→ bbbing: 首篇問題應該是智慧財產,不是著作。 10/10 09:06
5F:→ rogergon: 不作為並無違反任何法令喔。 10/10 09:20
6F:→ hoks: 法律如果必須被遵守就沒那麼多違反勞基法的公司 10/10 09:28
7F:→ hoks: 對說話不算話的公司需要啥職業道德呢? 10/10 09:29
8F:→ cosy: 是要怎麼證明 這是在公司工作期間用公司資源開發出來? 10/10 09:33
9F:噓 topyoung: 紅明顯,最多算營業秘密好嗎? 法條不要不懂亂用 10/10 10:32
10F:推 surot: 台灣人要求道德、說話藝術、同理心都只要求相對弱勢那方, 10/10 11:25
11F:→ surot: 好神奇的要求法,每次看到都忍不住讚嘆不已啊 10/10 11:26
12F:噓 catwei: 真的有在工作嗎? 10/10 11:27
13F:噓 c41231717: 工作後 沒被抓到都不算犯法 10/10 12:40
14F:→ michaelgodtw: 商業部份!以專利處理!用著作權亂壓才奇怪!雖然台灣 10/10 13:20
15F:→ michaelgodtw: 可以這樣搞!但是合理是用專利處理 10/10 13:20
16F:→ michaelgodtw: 公司沒有去請專利是公司的問題!這個放進頭腦裡面沒 10/10 13:22
17F:→ michaelgodtw: 著作權法的問題!不然叫公司舉證你頭腦裡面的有問題 10/10 13:22
18F:推 batista1980: 法律意見與其聽一些搞不清楚的網友,不如花點小錢諮 10/11 09:19
19F:→ batista1980: 詢律師,這篇作者明顯不懂智財相關法律 10/11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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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噓 yuster: 一噓奴性,二噓沒知識,這篇回文智財觀念要加強 10/11 21:09
21F:噓 apley: 那是指你己經交出去的東西, 還留在你腦袋裡的不算數, 有本 10/11 21:43
22F:→ apley: 事叫公司證明有個很棒的成品, 在我未離職前己經在我腦海裡 10/11 21:44
23F:噓 victor0lynn: 谷狗只有你會嗎 10/15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