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epring (蕎安)
看板Tech_Job
標題關於競業禁止條款
時間Fri Dec 26 22:45:05 2014
大家好,小妹有一個問題,
關於目前公司已服務半年,是pcb 設備代理商。
職稱:業務管理師。
我記得到職時有簽一份競業禁止條款,
好像是離職一年內不得於競爭同業服務,違者需賠償公司。
我發現,我對於品管有興趣,上了課也考取了CQT,
也很幸運的有品管方面的面試,
更幸運的是,拿到某pcb 大廠的offer...
職稱是:製程工程師。
問題來了,請問各位大大。。
這樣會與我當時簽的競業禁止條款抵觸嗎?
我想老實跟老闆說,
因為找到Q 的工作又很有興趣
所以才想提離職,
不然我也不知該怎麼提離職原因,(離職經驗不足啊= =)
但這樣老闆會不會就火了拿這個條款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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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z110663: 就直接跟老闆說錢太少就好呀... 12/26 22:54
2F:噓 ljsnonocat2: 離職不都只有一個原因?....生涯規劃.... 12/26 22:57
3F:推 smart1988: 設備商和製造商差很多的說 不過我印象中有看過被競業 12/26 23:01
4F:→ smart1988: 條款弄到的人都至少是經理以上的層級 小小工程師或管 12/26 23:02
5F:→ smart1988: 理師是能掌握多少公司機密... 12/26 23:02
6F:推 monocero: 競業的是可能會有競爭狀態例如競爭對手等?! 光是同產業 12/26 23:02
7F:→ monocero: 又不是掌握機密應該還好?! 12/26 23:04
8F:推 sedgewick: 半年哦?除非被抓包盜賣業務機密... 競業沒那麼好告的. 12/26 23:19
9F:推 linyungjen: 競業條款要補償你那年所得才成立? 而且小員工而已... 12/26 23:32
10F:→ ShoeiX12: 這條款最大用處就是嚇不懂的小員工 12/27 00:03
11F:→ HFET: 要求服從條款有多給錢或股票嗎?別傻傻被騙 12/27 00:57
12F:推 wallholla: 除非你是主管要不然沒等價報酬 應該不能限制 12/27 05:46
13F:→ wallholla: 之前有壽司店師傅 自己出去開店當老闆 原東家敗訴 12/27 05:47
14F:→ wallholla: 憲法似乎有保障工作權 再查查吧 12/27 05:49
15F:推 Leadgen: 除非目前這公司對你的技術很有興趣,不然妳就想太多了~ 12/27 08:09
16F:→ young000: 離職前去 HR 要一年的薪水,然後說不工作無法生活 12/27 16:21
17F:→ young000: HR 的回答就錄起來...啥條款都破功啦 XD 12/27 16:21
18F:推 a777starmy: 不用跟他講實話,講實話你可能會被封殺,表明不適合這 12/28 00:04
19F:→ a777starmy: 工作即可, 不用講的太明,職場是黑暗的 12/28 00:04
20F:→ nicepring: 但是如果是跟HR說我無法適應這工作,離職證明上會寫這 12/28 22:43
21F:→ nicepring: 原因嗎?看起來很冏.. 12/28 22:43
22F:→ walter0914: 沒等價報酬不能限制,因為違憲 12/29 13:38
23F:→ leavefly: 為什麼要老實說....真怪... 01/05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