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tweet (諾的偉少)
看板Urban_Plan
標題[討論] 買房屋有地籍 那買汽車可以配合車位使用證明嗎?
時間Sat May 28 22:15:45 2011
交通部統計資料台灣到今年四月底登記小客車有5859628輛
在台灣街上常常到車輛並排停車\紅線停車\找不到停車位\占用土地\交通混亂的現象
道路旁車位很多但永遠不夠停放,我在想未來的以後是否有人會認同登記車輛須附上
車輛所屬停車位證明,因為大部分車輛停著的時間比開車的時間還長
而政策執行時間用數十年的時間調整土地的利用,以發展中的城鄉試辦
執行好處
有效減少車輛使用/大眾運輸會更發達
街上停車購物方便/街區更繁榮
間接鼓勵設置私人停車場/人人有車位
間接鼓勵住宅設計規劃一定有附車位
公有停車位使用以洽公/臨時停車為主
道路回歸給行駛車輛使用/不在看到道路小巷兩側亂停車
其他-----
窒礙難行之處
政治人物先喊擾民/只在乎任期可看政績的政策
花錢買車位租用車位難以獲得已占用"免費"車位的車主支持
難防止甲地用車乙地登記停車位/裝設定位系統?
現行有車位的人士屬於愛車也偏向富有的人/無車位民眾的反彈
台灣公權力不彰/法令漏洞一堆不見修法/善不賞惡不罰
大眾運輸若沒發展起來/機車問題更加嚴重
其他-----
掌握城市發展居住環境的你們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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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74.78
1F:推 yokoyah:已發展中的城鄉試辦 就是先辦別人不辦自己囉 05/28 22:21
2F:→ lovetweet:給個討論空間吧!又不是我說的算!也許有地區居民多數認可 05/28 22:45
3F:→ lovetweet:而成為城市交通的典範 05/28 22:47
4F:推 stratist:上班時間行駛市區收費就行了,跟新加坡一樣 05/29 03:01
5F:→ stratist:但是用遠傳這套爛系統可做不到 05/29 03:01
6F:推 yan761031:在一個只需要民眾抗議 XX店就可以就地合法的地方 我相信 05/29 12:47
7F:→ yan761031:這種政策是永遠不可能做得下去的 05/29 12:47
8F:推 alarming:結果車子都登記在鄉下 開去隔壁都市繼續塞 裝定位也沒輒 06/04 22:10
9F:推 QQfat:一定會有人開車台北車位屏東 不然就是在一般民房的屋頂 07/05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