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otlessmind (Spotlessmind)
看板Urban_Plan
標題[新聞] 「都更受害者 釘出都更不公義!」
時間Sun Jun 26 23:37:09 2011
※ [本文轉錄自 home-sale 看板 #1E1r3snv ]
作者: Spotlessmind (Spotlessmind) 看板: home-sale
標題: [新聞] 「拒絕都更惡法25-1&36」反對強徵強拆條款 ‧ 社區聯合行動
時間: Sun Jun 26 23:32:04 2011
「都更受害者 釘出都更不公義!」 反對都更惡法25-1&36強徵強拆條款 ‧ 社區聯合行動
時間:6/27(一)10:00am
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營建署大門口(捷運南京東路站步行十分鐘)
活動說明:士林文林苑強拆都更案背後疑點揭密!
行動劇:跨社區居民齊「釘爆」營建署與建商的聯合輔導會議,拒絕官商密室會議、黑箱
作業!
一、都更制度爭議未解,勿轉嫁為社區內部對立
日前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向媒體表示,台北市政府都更處透過21日新聞稿指出:「99年
6月順利且和諧的完成都市更新強制拆除之首例。市府受理實施者申請都市更新強制拆除
,均秉持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除既有之法令規定外,均再以比法令更為嚴謹之方式與更
多次的溝通協調會議…」。然而,過去已實施之強拆例子,均於已無人居住的家屋進行,
透過新聞媒體宣導將強拆士林王家兩戶十餘人口固守六代的家屋,確為首例宣告將強拆「
有人住」民房的惡例。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強烈質疑為了加速都更不惜動用公權力強行拆屋趕人、掩蓋該案
背後爭議的正當性。聯盟認為,內政部營建署與台北市都市更新處應負起把關居民生命安
全、公平公正都更的責任,而非將制度性問題,化為在地社區居民對立的假象。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資料顯示[1](更新時間:2011年5月25日),台北市已經審定通過、
核定公布實施的案件為133件,其中已完工55件、施工中21件,未動工57件。縱使北市都
更處一再強調,過程中有多次協調會,然而協調會功能全無、淪為形式,都更協調會並沒
有「買賣不成仁義在」的邏輯,而是你如果不同意,我還是要拆你房子。任何仍想安居樂
業的一般人,遭遇這種場面,明哲保身的方式,當然只淪為與建商談條件。據此,我們合
理推論,一旦仍在有人居住的情況下動用強徵、強拆惡法,脅迫都更,從民國87年都更條
例立法通過迄今,遲遲無法動工的案件恐將難逃相同命運。
四大疑點大公開:
》疑點一、文林苑都更案,就算沒有王家地也可行!
》疑點二、被掩蓋的士林橋「文林苑」公共安全問題不容忽視
》疑點三、都更協調還未完,新屋都已賣完!?
》疑點四、動用強拆條款前,「協調會」的真相?
二、拒絕官商密室會議,都市更新要社區參與
本月27日上午,十數家建商與規劃顧問公司聯合內政部營建署已召開民間都市更新案第四
次會議。
過往這類民間都更案的「輔導會議」只受理建商的訴求,卻對於各地社區遍地烽火的都更
爭議置之不理。
我們想請問為人民服務的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如果目前都更制度沒問題,如果您們願意
讓都更資訊與審議機制公平公開、落實實質民眾參與,且不讓建商立委恣意修改都更條例
,也能為爭議建商、不堪其擾的住戶們提供合理的都市更新退場機制,何需強徵強拆條款
?如果政府願意勇敢面對這些鴨霸都市政策、悖離民情的問題,哪怕都更推不成?如果要
靠強取豪奪人民家屋的法令才能推動都市更新,我們想問,這究竟是為誰服務的都市更新
?我們要求內政部營建署公布歷次輔導會議之會議紀錄,正視都更問題制度、法令下,引
發各地都更社區爭議問題!
我們呼籲:
總統馬英九先生,請傾聽底層老百姓民意,廢除都更惡法第25-1 、36條,與弱勢人民站
一起、保障人民居住權利並徹底檢討現行都更問題。
台北市市長郝龍斌先生,請為了台北市更進步民主的都市發展未來,勇敢向前踏一步,廢
除都更條例36條北市府補充規定,還給我們居住自由的權利!
我們訴求:
一、請總統、行政院長指示營建署提出修法廢止都市更新條例25-1條和36條
二、台北市政府郝龍斌市長立即廢除為建商量身訂造「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
換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補充規定」
三、請尊重都市更新區域中居民意願,立即將士林王家劃出都市更新單元
四、內政部營建署、台北市更新處立即檢討所有都更爭議社區案件,拒絕黑箱作業,落
實居民參與的權力
五、內政部營建署公布歷次民間都更案輔導會議之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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