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Garfield (日本戰國小板僕)
看板WarringState
標題Re: 信玄的考據 part2(甲州法度)
時間Fri Nov 23 03:51:34 2001
※ 引述《pleiade (六翼天使)》之銘言:
: (抱歉,引文實在很難修改,所以索性通通砍掉......-_-;)
: 關於這篇文章,在下看到目前為止,
: 覺得有兩個比較大的問題點需要先討論:
: (剩下的可以慢慢來,畢竟文章實在很長,
: 1.信玄酷好執行死刑、其他武將都不會?
: 在唐律引進日本之後,名義上日本「三百多年沒有執行死刑」,
: 但是到了武家政權的時代,所謂的死刑,往往改用「切腹」這種美麗的字眼代替;
: 至於平民,恐怕在犯罪的當時,就已經被武士「斬棄御免」掉了,
: (斬棄御免:砍死你之後只要說聲「對不起」就可以免罪,
: 日本武士階級的特權。)
: 當然更不可能活著等著被處死刑。
首先感謝glen兄的交涉轉載,希望諸位板友能把握機會,充分討論。
甲州法度之次第有三種版本,一是天文16年(1547)的二十六箇條本,
接著於天文23年(1554)年陸續增訂的五十五箇條本、五十七箇條本,
原作者自稱看過甲州法度之次第47條全文,不知這47條是由何取得?
其次連坐法並非甲州法度之次第首行,
實際上早在鐮倉時代之《御成敗式目》即有類似規定
(在中國則更早在商鞅變法即行連座法傳承至唐,日本豈有不知之理?)
御成敗式目 第十三條
毆人の咎の事
右﹑打擲せらるるの輩はその恥を雪がんがため定めて害心を露すか。
毆人の科﹑はなはだもって輕からず。よって侍においては所帶を沒收せらるべし﹑
所領なくば流罪に處すべし。郎從以下に至ってはその身を召し禁ぜしむべし。
在戰國時代初期,伊達氏的《塵芥集》也有類似規定
一﹑盜賊について、親子の咎の事、親の咎は子にかけべし。
同じく子の咎、親にかけべからず。ただしひとつ家に候はば同
罪たるべし。
接著提到死刑,平安時代廢止死刑這是事實沒錯,但自源平時代,
武家興起,廢止死刑這種烏托邦的理想,早已不符合當時的社會,
《御成敗式目》就是個明顯的範例,源平時代如此,更何況是戰國時代?
即使要堅持有別,那麼早在戰國初期伊達氏的《塵芥集》,
第162、163、165 條的通姦罪,即有最高處以死刑的規定。
另外手邊正好也有《今川假名目錄》全文(中世法制史料集收),
也就是《甲州法度之次第》制定時參考的戰國時代分國法之一,
來看看裡頭對喧嘩兩成敗的規定。
一﹑喧嘩に及輩﹑不論是非﹑兩方共に可行死罪也﹑
將又あひて取かくるといふとも﹑令堪忍﹑剩被庛にをいてハ﹑
事ハ非儀にりといふとも﹑當座をんひんのはたらき﹑
理運たるへき也﹑兼又與力の輩﹑ぞのしはにをいて庛をかうふり﹑
又ハ死するとも﹑不可及沙汰のよし﹑先年定了﹑次喧嘩人の成敗﹑
當座その身一人所罪たる上﹑妻子家內等にかゝるへき歟﹑
雖然死罪迄ハあるへからさらか。
這段話是說兩方間以武力解決恩怨,不論對錯,可一律處以死刑,
家人加入者,同樣可以均處以死刑。
那麼為何以死刑獨抨擊甲州法度之次第而非其他戰國大名的分國法?
再來,甲州法度之次第規定有罰則的只有10條,僅占全部17%,
換句話說未有罰則的有47條,占全部83%,
全法見嚴懲之意,但未如《今川假名目錄》那樣明確訂定死刑,
更何況最後一條還寫『如有行為違法者,不論貴賤,皆依法、理、情處置。』
(原文附於甲陽軍鑑卷首,是漢文,
但在下目前只有日文版,所以暫用新田次郎著《武田信玄》火之卷的翻譯)
怎麼說信玄在執行甲州法度次第的時候,卻以「死」罪當成主要懲處的手段?
另外,戰國時代死刑的花樣可多的是,像是火刑(織田某、豐臣某、德川某),
斬首(這個多不勝數)、牛裂(五馬分屍的改良版、如蒲生秀行對犯人所使用),
煎煮(豐臣某對石川五右衛門)、磔殺(將犯人綁在柱子上用槍刺,多不勝數)、
還有把犯人埋在土中,留頭於外,用鋸子鋸的(見山岡莊八著《德川家康》),
反正還有一堆奇奇怪怪的,寫成戰國十大酷刑也不為過....
: 2.典廄信繁的稱呼,是因為要貶低信繁、剝奪其繼承權?
: 這點是極為嚴重的誤解。
: 武田信繁的官銜為「左馬助」(部分史書作「左馬介」,兩者為同音通借),
: 而左(右)馬助的唐名(中國官名)就叫做「典廄少令」,簡稱就是「典廄」,
: 所以稱信繁為「典廄信繁」,就如同有人稱信秀為「彈正忠信秀」一樣,
: 非常非常的正常,更沒有任何「貶低」的意思在。
: 比如說很多玩過電動的人都一定知道「左馬助光春」(即明智秀滿),
: 如果要叫光春為「典廄光春」,也是無何不可,
: 因為左馬助這個官的漢文名稱「本來就叫做典廄」。
: 最好的證據出現在武田信豐身上:身為信繁的兒子,
: 當然也有很多人稱信豐為「典廄信豐」,
: (在戰國時代,這種大名自己封的官位往往是父死子繼。)
: 但是如果稱信豐為典廄,信繁的名字往往就被寫成「古典廄信繁」,
: 如果「典廄」真的是信玄賜給信繁的姓氏,那麼根本不需要加那個古字。
古典廄信繁是出自信玄家法中《古典廄より子息長老江九十九箇條之事》
為《群書類從》所收
pleiade 樣解釋的很對,在下對原作者如此解釋相當不以為然....
不管是翻新舊唐書或歷代官制,都可以找到『典廄署』
在日本官制則是相對應於主馬寮,當時主馬寮的最高長官頭(從五位上),
即又稱為典廄。例如左馬頭源義朝,就稱其為左典廄。
助、介通常是副官的意思,較頭要低一級(從六位上),
再反推回唐代官制,典廄署設丞、其下設令,故左馬助相當於中國典廄署的令。
因而典廄是官名,是敬稱,而且現在有典廄寺,也有不少姓典廄的人,
實在看不出典廄有什麼不好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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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は城 人は石垣 人は堀 情けは味方 仇は敵なり
--《甲陽軍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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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lueGarfield 來自: 61.224.39.84 (11/23 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