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shman (we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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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一定要使用中文條目?
時間Sun Apr 6 09:54:40 2008
最近開始加入維基百科,主要是加入些「美國法律」的東西
雖然還不是很清楚維基的規則,不過對於一件事情非常感冒:「什麼東西都要翻成英文」
當然,有些東西翻成英文是沒什麼問題,譬如這個
http://0rz.tw/c63T3
可是有些東西,是不適合翻成中文的,以「美國最高法院案例」這個分類為例
http://0rz.tw/e33Vj,他的標題多是這樣構成的---人名 v. 人名 ,
譬如:「Duncan v. Louisiana」。對於這樣的條目,一定要翻成中文,
譬如「鄧肯訴路易思安納州」這樣,非常感冒
一來台灣法學界都是直接使用英文原名,極少向中國法學界那樣,一定要翻成中文名稱
二來查詢上也有所不便,雖然可以用「重定向頁」解決,可是在查詢分類頁時,
只會顯示中文名稱,這樣還是會有困擾,
如果只能使用中文條目,個人不想再增加新的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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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ushman 來自: 61.57.152.166 (04/06 09:55)
1F:推 TX55:個人是覺得有些東西還是用原文會比較好。 04/06 10:50
2F:推 Lovetech:若真的必要 用原文當標題 看過別人這樣做 我自己也做過XD 04/06 10:59
3F:→ Lovetech:另外 沒冒犯或否定的意思 因為中文維基不只台灣人在用 不 04/06 11:03
4F:→ Lovetech:能完全用台灣觀點來看 ^^" 04/06 11:04
6F:推 mgdesigner:看不懂,中文維基規定「什麼東西都要翻成英文?」?? 04/06 14:09
7F:推 KaurJmeb:筆誤嗎? 04/06 17:31
8F:→ RekishiEJ:應該是「名稱必須為中文」吧!雖說美國判例台灣是用原文 04/06 18:03
9F:→ RekishiEJ:,但以[[新聞自由]]中美國判例使用中文來看,美加判例還 04/06 18:06
10F:→ RekishiEJ:是用中文吧(若要符合台灣法學界習慣則可以NoteTA+重定 04/06 18:07
11F:→ RekishiEJ:向解決。 04/06 18:08
12F:推 mgdesigner:如果是筆誤的話,請原po按e改一下原文 04/06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