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shman (weery)
看板Wikipedia
标题[问题] 一定要使用中文条目?
时间Sun Apr 6 09:54:40 2008
最近开始加入维基百科,主要是加入些「美国法律」的东西
虽然还不是很清楚维基的规则,不过对於一件事情非常感冒:「什麽东西都要翻成英文」
当然,有些东西翻成英文是没什麽问题,譬如这个
http://0rz.tw/c63T3
可是有些东西,是不适合翻成中文的,以「美国最高法院案例」这个分类为例
http://0rz.tw/e33Vj,他的标题多是这样构成的---人名 v. 人名 ,
譬如:「Duncan v. Louisiana」。对於这样的条目,一定要翻成中文,
譬如「邓肯诉路易思安纳州」这样,非常感冒
一来台湾法学界都是直接使用英文原名,极少向中国法学界那样,一定要翻成中文名称
二来查询上也有所不便,虽然可以用「重定向页」解决,可是在查询分类页时,
只会显示中文名称,这样还是会有困扰,
如果只能使用中文条目,个人不想再增加新的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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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bushman 来自: 61.57.152.166 (04/06 09:55)
1F:推 TX55:个人是觉得有些东西还是用原文会比较好。 04/06 10:50
2F:推 Lovetech:若真的必要 用原文当标题 看过别人这样做 我自己也做过XD 04/06 10:59
3F:→ Lovetech:另外 没冒犯或否定的意思 因为中文维基不只台湾人在用 不 04/06 11:03
4F:→ Lovetech:能完全用台湾观点来看 ^^" 04/06 11:04
6F:推 mgdesigner:看不懂,中文维基规定「什麽东西都要翻成英文?」?? 04/06 14:09
7F:推 KaurJmeb:笔误吗? 04/06 17:31
8F:→ RekishiEJ:应该是「名称必须为中文」吧!虽说美国判例台湾是用原文 04/06 18:03
9F:→ RekishiEJ:,但以[[新闻自由]]中美国判例使用中文来看,美加判例还 04/06 18:06
10F:→ RekishiEJ:是用中文吧(若要符合台湾法学界习惯则可以NoteTA+重定 04/06 18:07
11F:→ RekishiEJ:向解决。 04/06 18:08
12F:推 mgdesigner:如果是笔误的话,请原po按e改一下原文 04/06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