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mer ()
看板ask-why
標題Re: [思辯] 為什麼"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原則 (?)
時間Fri Dec 26 23:29:45 2014
※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銘言:
: 我的想法是...若非泯滅人性 國家何必動用法律判某個人死
歷史上告訴我們,泯滅人性的定義從來就沒有一個一致的
標準,國家要判某個人死,有太多的理由,甚至不需要理由。
白色恐怖時期為了政爭被處死的人從來就沒少過,這些人又何
來泯滅人性的做為?
或許你會說那些都是過去,時代已經不同了。但很抱歉,
我就是無法完全相信國家機器,特別是見到政府將槍決死刑犯
用來作為轉移施政不力焦點時,你要跟我說時代不同了嗎?
很多人或許會抱著,我不做奸犯科,又怎麼會有被判死的
一天,如果你是這樣想的,也許你該看看杜家父子三人的故事。
如果你覺得殺人犯都是可惡的,也許你該看看鐘德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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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kyviviema: 但我覺得還是應該針對什麼是"泯滅人性"做討論 12/27 00:48
2F:→ skyviviema: 討論出的東西也可以說是反映一個時代的價值觀吧? 12/27 00:50
3F:→ skyviviema: 而且時代確實不同了 雖然政府會把執行死刑當作轉移目 12/27 00:51
4F:→ skyviviema: 標的工具沒錯 但至少這些被執行的死刑犯 沒有一個是跟 12/27 00:53
5F:→ skyviviema: 白色恐怖時代一樣地理由隨政府說了算 12/27 00:53
6F:→ skyviviema: 我個人是非常贊同大家快點討論一下什麼情況稱得上泯滅 12/27 00:54
7F:→ skyviviema: 人性、人神共憤 這樣才不會只把殺人償命掛在嘴邊 12/27 00:55
8F:推 Sevorlaga: 所以陳金火,陳進興...都很冤枉 (?) 12/27 05:17
9F:→ ghjkl1478: 有些犯人不冤枉 但請問那些冤枉的呢? 為何要故意忽視? 12/27 21:56
10F:推 Sevorlaga: 冤枉的找司法啊 是死刑的錯嗎 ??? 12/28 00:44
11F:→ gamer: 冤不冤枉是一回事,我只是要反駁泯滅人性這說法。 12/28 01:16
12F:→ gamer: 所謂的其情可憫或罪大惡極往往都是很主觀的,用這種方式論 12/28 01:17
13F:→ gamer: 證,我覺得沒比殺人償命高明到哪裡去。 12/28 01:18
14F:→ gamer: 「因為犯人很可惡,所以該死」這種完全無視刑罰目的與效用 12/28 01:20
15F:→ gamer: 的論點只會讓討論根本無法繼續下去,浪費大家的時間。 12/28 01:21
16F:推 skyviviema: 刑罰的目的與效用是什麼? 矯正?你不覺得現代刑罰過於 12/28 02:29
17F:→ skyviviema: 注重這一點到快到無視於"合理的懲罰"對於社會也有正面 12/28 02:29
18F:→ skyviviema: 效益嗎? 12/28 02:30
19F:→ gamer: 我以為了解刑罰的目的應該是討論死刑存廢的基本工作.... 12/29 00:07
20F:→ gamer: 矯正不是刑罰的目的,是刑務的一部分。 12/29 00:07
21F:推 skyviviema: 矯正不是刑罰的目的? 你是把矯正當動詞所以歸類在刑務 12/30 01:28
22F:→ skyviviema: 吧? 一般說道刑罰目的不外乎是:嚇阻(預防)、矯正(矯治 12/30 01:28
23F:→ skyviviema: 或教化...這些說法都好)還有應報 請問我這樣的認知有 12/30 01:29
24F:→ skyviviema: 誤嗎? 12/30 01:31
25F:→ skyviviema: 又又或著你認為一定要用矯治兩個字的話 好 就算我用詞 12/30 01:32
26F:→ skyviviema: 不精 但其實我想表達的意思是一樣的 12/30 01:33
27F:→ gamer: 我確實不認為教育是刑罰的目的之一,或者就算原本是,但也 12/30 23:39
28F:→ gamer: 早就失去作用了。現代犯罪理論認為犯罪是社會的一種正常現 12/30 23:39
29F:→ gamer: 象,認為人會犯罪是受到社會環境的影響,換句話說,客觀環 12/30 23:41
30F:→ gamer: 境如果未改變,再犯的可能性就很大。因此監禁的目的與其說 12/30 23:42
31F:→ gamer: 是要讓犯罪人在獄中反省自己的過錯而改過,更大的目的其實 12/30 23:42
32F:→ gamer: 只是將人隔離,使其無法再犯罪而已。也因此現代刑法多主張 12/30 23:43
33F:→ gamer: 微罪不處監禁刑,一方面是為了緩解監獄爆滿的狀況,另一方 12/30 23:44
34F:→ gamer: 面是排除犯人有進去「進修」的機會。 12/30 23:44
35F:→ gamer: 剩下的應報和預防理論,我自己是不認同應報理論,不過台灣 12/30 23:45
36F:→ gamer: 人顯然認為這才應該是刑罰的「正義」。 12/30 23:47
37F:推 skyviviema: 你不認為的部分跟目前廢死之所以主張廢死的理念之一是 12/31 02:23
38F:→ skyviviema: 相違的呢 這部分我沒什麼意見 每個人的觀點不同 12/31 02:25
39F:→ skyviviema: 不過不相信教化 也承認監獄爆滿 但還是認為有必要廢死 12/31 02:27
40F:→ skyviviema: 所以你支持廢死的立場只在於擔心死刑只要存在的一天 12/31 02:28
41F:→ skyviviema: 就有可能被政府濫用?或著也包含認同國家不可侵犯人 12/31 02:29
42F:→ skyviviema: 民生命權? 12/31 02:29
43F:→ skyviviema: 突然想到還有冤獄問題 12/31 14:40
44F:→ gamer: 中華民國總才幾個死刑犯,跟監獄爆滿有什麼關係? 12/31 23:39
45F:→ gamer: 我反對死刑的理由很簡單,從預防理論的角度看死刑並沒有比 12/31 23:41
46F:→ gamer: 其他刑罰更有效果,加上死刑有諸多缺點(國家濫用、冤案、人 12/31 23:42
47F:→ gamer: 權問題..等等),我認為總體來說弊大於利,就這樣。 12/31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