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tmann109 (哈特曼)
看板consumer
標題[請益] 關於滑鼠維修的兩三事
時間Wed Feb 3 01:13:58 2010
是這樣的
小弟去年年底的時候購入一隻價值1500 N.T左右的滑鼠
但是因為該滑鼠的微動開關用料瑕疵,已經送修給代理商過兩次了
(原始為日本製、台灣代理),前兩次都是直接更換新品給我。
而該滑鼠的這個瑕疵,網路上Google的到一堆苦主,顯然問題並非個案。
最近由於微動再度故障,又打算送修。
該公司客服人員卻跟我表示:
「因為我已經送修過兩次,這次可能就不能讓我再更換新品了」
問題是該公司貨的包裝上白紙黑字寫著「保固一年」,現在也還沒到期。
而這個故障又是非人為導致的,那我應該怎麼反駁對方呢?
又、由於問題跟前兩次一模一樣,我是否可以要求對方比照前兩次給我新品更換呢?
第二個問題:對方這次忽然要我出示購買證明。問題是半年前的發票我早丟了,
但是有代理商貼紙的標簽還有完整包裝我都還留著,是否可以替代購買證明來用呢?
以上,先謝謝各位耐心看完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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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為浮雲能蔽日,長安不見使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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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86.13
1F:→ hartmann109:附註:前兩次送修對方都沒要求我出示購買證明… 02/03 01:15
2F:→ roura:保固期內,他要幫你維修到好,不一定要換新品。 02/03 09:06
3F:→ roura:對方不好好處理 你就去找消保官吧 02/03 09:07
4F:推 shy723:只是不換新而已 等他說不維修再來抗議吧 02/03 09:49
5F:推 ovinia:我哥有發生過~買新電腦~結果太常叫他來維修~結果他跟我哥說 02/04 18:54
6F:→ ovinia:再叫我來維修的話~我要收錢喔= =(無言) 02/04 18:54
7F:→ depravity:回她 再修不好我就要開記者會公告天下了 02/04 19:52
8F:→ hartmann109:送修後這次仍然是更換新品給我,下週二收到再來看看.. 02/07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