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YM (歪歪)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問題] 不負責的賣家要告我~
時間Thu Feb 10 01:46:49 2011
1.東西退很久了,但商家不肯負責退回運費($80)。
而且
態度一直很差,說他是商家但會賠錢所以不能虧。
硬要我取消交易撤掉負評,我煩不甚煩…答應賣家取消交易。
(他一直搗亂居然還向露天申訴我「棄標」(雖然有平反但露天效率很慢...),
二方面是考慮版友說消保法19條要「恢復原狀」之故。)
2.於1/25去政府找消費者保護中心申訴。
公文2/8才收到(發文日期1/31,可能卡到除夕)。
3.賣方說已經找專業人士處理…
還把公文張貼在露天賣場上,暴露我的個資(有我帳號&本名)
(1)商家身為「代理」,卻辯稱自己僅是「代購」,
喜歡該商品擺回店裡賣,不具商品責任。
(2)商家有商業登記,有店面,並在網路經營露天賣場(我於網拍向他購買)。
但說自己只是賣好玩的~不能為商品負責。
所有交易資料皆已截圖備份(賣場/悄悄話記錄/匯款及寄貨憑證),
物品也有拍照記錄。
請問我接下來要?
看來賣方不認了…初次走消保程序不太理解。
友人是覺得我於理於法都站得住腳,
只是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真的會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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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4.178
1F:→ magicgreet:超爽的光個資法就告死他了,走法律程等著收錢就好... 02/10 01:56
2F:→ magicgreet:pttlifelaws 6344篇看一下. 02/10 02:03
3F:→ magicgreet:賣方挖洞自己跳還第一次看到 02/10 02:03
4F:→ magicgreet:刑法317條. 02/10 02:05
5F:→ magicgreet:消保法19條,兩個一起進行吧. 02/10 02:06
您好~我去該版爬過文了,但還是不太理解@_@"
他
在露天賣場上公開張貼整張公文(且沒有把我的名字馬賽克),
賣場
標題也有我的帳號(他的部分只有商店名稱=_=")
所以可以明顯看出我的帳號和本名…這樣可以用個資法和刑法嗎?謝謝!
※ 編輯: CRYM 來自: 125.224.4.178 (02/10 02:12)
6F:→ magicgreet:我看一下 你是因為交易買賣所以應該是刑法317 02/10 02:25
7F:推 SmallBeeWayn:先把網頁拍照存檔在自己電腦,並請露天幫忙保存證據 02/10 03:19
8F:推 SmallBeeWayn:接著跟他說他已經犯法了,看是要和解退錢還是吃牢飯 02/10 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