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YM (歪歪)
看板consumer
标题Re: [问题] 不负责的卖家要告我~
时间Thu Feb 10 01:46:49 2011
1.东西退很久了,但商家不肯负责退回运费($80)。
而且
态度一直很差,说他是商家但会赔钱所以不能亏。
硬要我取消交易撤掉负评,我烦不甚烦…答应卖家取消交易。
(他一直捣乱居然还向露天申诉我「弃标」(虽然有平反但露天效率很慢...),
二方面是考虑版友说消保法19条要「恢复原状」之故。)
2.於1/25去政府找消费者保护中心申诉。
公文2/8才收到(发文日期1/31,可能卡到除夕)。
3.卖方说已经找专业人士处理…
还把公文张贴在露天卖场上,暴露我的个资(有我帐号&本名)
(1)商家身为「代理」,却辩称自己仅是「代购」,
喜欢该商品摆回店里卖,不具商品责任。
(2)商家有商业登记,有店面,并在网路经营露天卖场(我於网拍向他购买)。
但说自己只是卖好玩的~不能为商品负责。
所有交易资料皆已截图备份(卖场/悄悄话记录/汇款及寄货凭证),
物品也有拍照记录。
请问我接下来要?
看来卖方不认了…初次走消保程序不太理解。
友人是觉得我於理於法都站得住脚,
只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真的会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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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4.4.178
1F:→ magicgreet:超爽的光个资法就告死他了,走法律程等着收钱就好... 02/10 01:56
2F:→ magicgreet:pttlifelaws 6344篇看一下. 02/10 02:03
3F:→ magicgreet:卖方挖洞自己跳还第一次看到 02/10 02:03
4F:→ magicgreet:刑法317条. 02/10 02:05
5F:→ magicgreet:消保法19条,两个一起进行吧. 02/10 02:06
您好~我去该版爬过文了,但还是不太理解@_@"
他
在露天卖场上公开张贴整张公文(且没有把我的名字马赛克),
卖场
标题也有我的帐号(他的部分只有商店名称=_=")
所以可以明显看出我的帐号和本名…这样可以用个资法和刑法吗?谢谢!
※ 编辑: CRYM 来自: 125.224.4.178 (02/10 02:12)
6F:→ magicgreet:我看一下 你是因为交易买卖所以应该是刑法317 02/10 02:25
7F:推 SmallBeeWayn:先把网页拍照存档在自己电脑,并请露天帮忙保存证据 02/10 03:19
8F:推 SmallBeeWayn:接着跟他说他已经犯法了,看是要和解退钱还是吃牢饭 02/10 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