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kut (大步大步走)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gohappy網站購物
時間Fri Nov 7 21:43:52 2014
之前有在gohappy 網站購物,總共買了六次,其中有三次退貨
最近登入網站後無法下單,並顯示因系統營運管理機制,
目前您無法使用網路下單的服務""並要我聯絡客服~~
之後寫信去客服他說"本公司依消保法規定,消費者於收到商品內享有七天猶豫期,
於猶豫期內均可辦理商品退換貨;然而,為維護消費者與供應商雙方的權益,
消費者於本網站訂購且收到商品後的退換貨比例過高,均會影響供應商出貨的意願,
因此針對退換貨比例過高的消費者,未能再提供訂購服務,如有造成不便,請您見諒。
因此我又回信問所以我此後皆無法透過網路購買商品嗎?
貴網站似乎沒提及多少比例就無法下單吧?
之後客服回覆"因先前您選購的多項商品未能滿足您的要求,
為了確保您欲購買的商品符合您的要求,
建議您可前往實體商家的店面進行選購,很抱歉無法達成您的期望。"
請問:既然有7日的猶豫期,且他們也確認商品可以退貨,
而且網站上並未說明退貨比例達多少就無法再網站上購買,
他們這樣的做法是可行的嗎??
煩請有遇過同情況的大大可以說明一下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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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38.128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consumer/M.1415367834.A.A6D.html
1F:→ depravity: 業者當然有拒賣的權利 11/07 22:29
2F:→ setomoku: 二分之一?!這比例真的很高啊... 11/08 10:24
3F:→ setomoku: 業者本來就可以這樣,你要保障自己的權益,他們當然也要 11/08 10:27
4F:→ setomoku: 有適當的措施,不然早倒了 11/08 10:27
5F:推 pinkpat: 這就是傳說中的“黑名單” 11/08 23:51
6F:→ wkut: 可是買的化粧品和保養品的保存日期只有一年而且並沒有列在網 11/09 00:02
7F:→ wkut: 站上告知保存明限只有一年,如果業者要保障自己的權利是否也 11/09 00:05
8F:→ wkut: 應該在條文說明退貨到何種程度就會列為黑名單吧 11/09 00:06
9F:→ a26884531: 賣東西的人不爽賣你就不賣 為何要明定怎樣才不賣? 11/09 08:56
10F:推 iris1989: 退了二分之一 代表他們家的商品妳有一半不喜歡 又何 11/09 20:01
11F:→ iris1989: 必一定要在那裡購買呢 11/09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