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yerK (可愛大律師)
看板documentary
標題Re: [新聞] 蘇建和案紀錄片: 島國殺人紀事三
時間Wed Jul 8 01:25:05 2009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LawyerK (可愛大律師)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蘇建和案紀錄片: 島國殺人紀事三
時間: Wed Jul 8 00:15:33 2009
話說我和某實務界刑法大家說到蘇案,
(雖然我們在蘇案、死刑上意見相歧,但是我還是很尊重他)
他說:
1. 蘇案是因為某些人(蘇友辰等律師)想要出名,所以才會"鬧"成這樣。
2. 光是"看"三人「面像」也知道三個人不是好東西。
各位想想看。法官只要靠看面像就可以辦案,是不是很方便?但是這位刑法大家,就是靠
「面像」跟我說,這是蘇建和三人有罪的證據。
我跟他說,他們三個人長的不好看,說不定只是因為他們倒楣而已(你說被白關十幾年能
說不倒楣嗎?)
就是因為台灣有冤獄,所以我堅決反對死刑。當然還有人是因為哲學的觀念、推演而認為
沒有人可以殺人,所以反對死刑。
有學過法律的都知道,刑法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追求真實!
若是沒有真實,你判刑就是冤獄。更何況是會出人命的死刑!
所以一定要堅守「無罪推定」。
為什麼?要是今天警察把
您抓去,要你證明去年的今天你人在哪裡。請問你
有辦法做到嗎??或是要你記得上個月某日你晚餐吃什麼、做了些什麼事情,你能舉證嗎?
(記得還不算啊!要自證己無罪)
我自己覺得法院的冤獄一定超過10%,地院的老義工頭,她說冤獄應該是30%以上。
你在法院久了,你也會對台灣的司法感到灰心。
若是去旁聽一次刑庭,只要是多留心,你也會覺得台灣的司法官有問題。(罵律師、冷
嘲熱諷被告。)
我聽某大律師說,(我自己也有這樣的感覺):法官不喜歡用「基本常識」來判斷。
法官喜歡
「形式主義」,什麼事情都想要套到法條上面去。又常常套錯。
不敢用common sense. 判決書能夠用正論法,偏偏要用反論法釋證。例如最近收到判決書
一份,上面寫說原告敗訴的原因是因為「原告就債務不存在負舉證責任」,但是事實上
我們主張是原告沒有對損害舉證。那麼簡單的案子,法官只要照著我們寫就好了,她就
偏偏要自成一格,去找了個奇怪的反證。
台灣司法官有很嚴重的權力傲慢的傾向。分數考的高,並不代表會辦案、邏輯好。
我看過很多律師,辦案能力、邏輯能力都比法官強。
我看過很多案子亂判~有罪的判無罪(因為有關係)
沒罪的判有罪(因為沒關係)
光說最近很扯的一案:林安順案就是。亂七八糟。法院沒有把判決書寄給原告~
讓兩個有罪的殺人犯只各自受到殺人未遂、持有槍械的確定判決。
告訴你,若是「自己人」法官都會無罪推定、罪宜為輕~輕輕放下。
若是你不是「自己人」法官就大搞有罪推定,越重越好(上報紙好看、看啊!我們為治安
奉獻、犧牲)
蘇建和三人是來自社會邊緣家庭,都是藍領階級。沒有好的口才,沒有良好的教育。
沒有足夠的知識、智慧、社會歷練,更沒有要命的背景!去面對台灣司法的「洗禮」。
口才、智慧、教育、背景,就是開庭幾個最重要的因素,但是他們都沒有!也難怪會被
冤枉那麼多年。
台灣的法官是: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反正被槍斃的都是別人的小孩、
要是自己的小孩被抓了,還不動用關係,讓他平安無事?)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君不見那麼多的貪污案件到最後都不了了之?)君不見味王販毒
的小開(一大貨櫃!),到最後還不是留下一條命?要是別人都不知道死幾次了?!
台灣的司法官養成教育很有問題:一堆沒有社會經驗的大學生,就可以斷人生死~又不會
辦案,又沒有什麼道德勇氣。只知道上命下從,只知道有罪推定。胡亂搞。
每次人家說司法,是制度的問題。其實這樣的說法很有問題!
台灣的司法,不但是制度有問題,人也很有問題。怎麼可以不去面對司法人的問題呢?
看看,多少權貴、或是他們的後代,都扯上大案,卻又都沒有被羈押或是起訴、判刑!
所以一句話:死老百姓真的就是該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7.208
1F:→ p3800:反對死刑跟有冤獄也扯太多了點 沒死刑了 還是會有冤獄 07/08 00:17
2F:推 alwayscat:意見與你相左,但推用心發文。 07/08 00:18
3F:推 voon:刑法是評價行為吧~我覺得你想說得是刑訴發現真實與人權保障 07/08 00:19
4F:→ alwayscat:個人還是認為程序和制度的問題就從這邊去改善 07/08 00:19
5F:推 RobertAlexy:這篇很棒 可是你會因為死刑那段被鄉民曲解 07/08 00:19
6F:噓 SHBK:你也很偏頗 主觀意識很強 07/08 00:19
7F:→ Asuma:冤獄後來還有補救的機會,人斃掉了就沒得補救了 07/08 00:19
8F:→ alwayscat:動到實體法去沒意義,怕冤獄那就廢整部刑法吧 07/08 00:19
9F:→ voon:最有問題的是刑訴,吵半天...亂七八糟的東西很多... 07/08 00:20
10F:→ alwayscat:而且難讀...編的很亂....... 07/08 00:21
11F:推 taiwan0928:很多鄉民大概都認為 冤獄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吧 07/08 00:21
12F:→ lucck:我也遇過收錢不幫人處理官司的律師~...講不完~還是要靠制度. 07/08 00:22
13F:推 whalekame:刑法比刑訴有問題多了吧 07/08 00:22
14F:推 kid725:雖然我支持死刑 但是還是要給個推 07/08 00:22
15F:推 dans:推一下 07/08 00:22
16F:→ st87176155:看面像算不算是一種常理判斷阿...如果是那你不就自相ꔠ 07/08 00:23
17F:→ LawyerK:SHBK 認為我偏頗,可以直接去法院觀摩一天,你就知道有問 07/08 00:23
18F:→ st87176155:矛盾嗎... 07/08 00:23
19F:→ LawyerK:題啦 07/08 00:23
20F:→ lucck: 龍布羅說 論 07/08 00:24
21F:→ LawyerK:看面像怎麼會是「常理判斷」呢?法官判決書可以寫:因為 07/08 00:24
22F:推 alwayscat:法院真的是很有問題,主要法官的鑽石碗就是個癥結... 07/08 00:25
23F:→ LawyerK:被告看起來就是殺人犯,所以殺人罪成立? 07/08 00:25
24F:推 RobertAlexy:如果看面相可以當作常理判斷 那長得醜的人都該死了 07/08 00:25
25F:→ alwayscat:還是得趕緊建立法官的退場機制才對... 07/08 00:25
26F:→ hungkuang:應該是刑訴的發現真實和保障人權這兩樣在激盪吧 07/08 00:26
27F:推 YOYOGIVEME:我跑去你家,在衣櫥裡面看到24元就說這是贓款你的感想是 07/08 00:26
28F:→ kaky:最好沒有社會經驗的大學生可以直斷生死,死刑一定要職權上訴 07/08 00:26
29F:→ lucck:早期的刑訴 太廢了...@@ 07/08 00:26
30F:推 whalekame:法官爬到上面去之後根本沒人想下來 最高法院錢多事少 07/08 00:27
31F:→ kaky:沒有經三審不會定生死,妳告訴大家哪個最高院法官是無社會經驗 07/08 00:27
32F:→ kaky:的大學生... 07/08 00:28
33F:→ LawyerK:若是各位有心人去研究一下刑訴,你就可以知道,這是四不像 07/08 00:28
34F:推 RobertAlexy:一審的死刑判決就不算定人生死嗎 07/08 00:28
35F:→ LawyerK:的爛東西。一方面一堆原則,後面又開一堆例外。 07/08 00:28
36F:推 whalekame:X 草泥馬的傳聞法則 07/08 00:29
37F:→ LawyerK:說到最高法院,我就想講;大學生剛畢業就去當法官,別人 07/08 00:29
38F:→ lucck:一審死刑 二審無期徒刑 三審吃豬腳麵線~哈哈~ 07/08 00:29
39F:→ LawyerK:會把你當神明一般膜拜,哪會讓你(法官)有正常人的社會經 07/08 00:30
40F:→ LawyerK:驗? 07/08 00:30
41F:推 viery:這篇有些東西還蠻主觀的... 07/08 00:30
42F:推 wipers:推!!因為看起來不是好東西就要一人給一顆子彈喔O.O 07/08 00:30
43F:推 tomshiou:----------人家長那樣也是有馬子的 07/08 00:30
44F:→ lucck:有社會經驗是好是壞~也說不定~老油條也很社會化.... 07/08 00:31
45F:→ wipers:強姦女兒只判八年,24元跟幾個人的說詞可以判死刑......... 07/08 00:31
46F:→ twcandyman:一開始以法權壓力強逼出東西 然後之後死抓著這些東西去 07/08 00:31
47F:→ twcandyman:說自己的論點是對的 這也是一種主觀啊.. 07/08 00:31
48F:推 EricWC:法院裡面只有法官是人~~ 07/08 00:31
49F:→ kaky:最好一審就"定"了. 07/08 00:32
50F:→ YOYOGIVEME:可以沒證據還一直說他殺人,最誇張的是還一直判死刑嗎? 07/08 00:32
51F:→ lucck:我沒看過判決書~我不知道他怎麼判的@@ 07/08 00:32
52F:→ LawyerK:上網GOO一下就有了。 07/08 00:33
53F:推 poc7667:我贊成他們有罪就該重判 問題是證據呢 你們這些阿宅 07/08 00:34
54F:→ twcandyman:看是要司法體系崩盤還是犧牲他們三個囉~ 07/08 00:34
55F:推 wipers:一審的判決書上還寫物證有好幾種凶器,但是這些凶器根本就 07/08 00:34
說道斯法官,我就想要share一個小故事:某次某檢和我、朋友說,他最近遇到
一個案子,他認為對方律師的說詞很扯。所以他馬上要求法官要對被告加重量刑!
我就馬上和他說,其實大部分的被告(人)都不懂法律,所以其實絕大多數的狀況
是被告只能傻傻的聽律師的。
所以律師要是想出很扯的說詞(辯辭),弱勢被告沒有特別嚴重的案底或是犯罪習慣的話
,其實根本就不要責怪被告。因為他也是被律師牽著鼻子走,
而有的律師為了想要證明他有在做事,所以會想一些很扯的說詞。
弱勢被告因為好傻好天真,而被加重量刑的話,其實司法官是損陰德
※ 編輯: LawyerK 來自: 220.136.27.208 (07/08 00:38)
56F:→ poc7667:搞不好到法院都是五個死刑 07/08 00:34
57F:→ wipers:沒有被發現過,而是起訴書上面說推論有這些東西........... 07/08 00:34
58F:推 twcandyman:就跟一開始抓到一個 然後因為79個刀判定不只一人一樣的 07/08 00:36
59F:→ twcandyman:意思啊.. 07/08 00:36
60F:推 wipers:之前有個女的不是被一個富家子砍了超過79刀??還有,王文忠 07/08 00:37
61F:→ lucck:實質案情 討論在多 都沒什麼用...從制度面去規範才能防範 07/08 00:38
62F:→ wipers:當時在當兵還是當海軍陸戰隊的,體力方面應該有可能"勝任" 07/08 00:38
63F:→ twcandyman:推lu大 這件案子就因為牽涉到面子跟制度的選擇 才難搞 07/08 00:39
64F:→ twcandyman:不是王文孝嘛XD? 07/08 00:40
65F:推 wipers:寫錯了:P 是王文孝才對 07/08 00:41
66F:→ LawyerK:不要用常理來判斷吸毒者。有時候發飆起來,誰也擋不住 07/08 00:41
67F:→ LawyerK:制度是人寫的,所以有規矩就可以打破。我不認為,會有100% 07/08 00:42
68F:→ LawyerK:沒有漏洞的制度。 07/08 00:42
69F:推 twcandyman:且他當時應該也被嚴重刑求 就算未吸毒也未必吐真言 07/08 00:42
70F:→ LawyerK:重點應該是他想要拖人下水,好減輕刑責。 07/08 00:42
71F:推 wipers:基本上檢警因為"辦案壓力"一定要找些人來"破案"也不是一天 07/08 00:43
72F:→ wipers:兩天的事情了,像胡關寶集團綁了世華襄理搶了銀行,但是當 07/08 00:44
73F:→ wipers:時警方很快就抓到一批人還定罪,等到胡關寶自白之後才發現 07/08 00:45
74F:推 twcandyman:當時的情形我覺得司法濫權較辦案壓力更為有可能.. 07/08 00:45
75F:→ wipers:一案兩破,結果好像也沒事 /_\ 07/08 00:45
76F:→ lucck:人文科學本來就是沒正確答案~ 07/08 00:45
77F:→ wipers:這幾年也沒好到哪去啊,像搞軌案也一樣,沒有物證,沒有被 07/08 00:46
78F:→ wipers:告自白,唯一的汙點證人在法庭上翻供,這樣還判得下去 07/08 00:46
79F:→ lucck:搞軌案我也沒看判決書~不予置評@@ 07/08 00:47
80F:噓 SHBK:你很多結論很偏頗 自己都帶有立場了 07/08 00:48
81F:→ SHBK:"台灣司法官有很嚴重的權力傲慢的傾向" 07/08 00:48
82F:→ SHBK:"台灣的法官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07/08 00:49
83F:→ SHBK:"台灣的司法官養成教育很有問題:一堆沒有社會經驗的大學生" 07/08 00:49
84F:→ SHBK:"多少權貴、或是他們的後代,都扯上大案..." 07/08 00:49
85F:推 twcandyman:我想那只是從這事件中看到的感受吧.. 07/08 00:50
86F:推 VictorTom:回力術~~~~ 07/08 00:50
87F:→ twcandyman:建議S大將蘇案全盤了解後再去評論台灣司法制度 07/08 00:51
88F:→ SHBK:我在說這篇文章作者主觀意識強只是讓這篇文失色 07/08 00:53
89F:噓 qtgeorge:噓 台灣的司法官養成教育很有問題 這段 07/08 00:53
90F:→ SHBK:不用跟我扯到蘇案 07/08 00:54
91F:推 wipers:司法官沒有社會經驗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吹喇叭"事件 07/08 00:54
92F:推 VictorTom:好吧, 那改成"台灣有些法官"就行了吧?? 再推....:) 07/08 00:55
93F:推 twcandyman:作者本來就是從蘇案去觀看這司法體系不是? 07/08 00:56
94F:噓 JOHN0222:純噓2 07/08 01:07
95F:推 ko007x:雖然部分主觀 但也算是認真文了 給大家不同方向思考 07/08 01:08
96F:推 twcandyman:其實他們面對面聊語氣都不錯 長相也是還好耶.. 07/08 01:11
97F:→ twcandyman:除了莊林勳真的超沉默ˊˋ 07/08 01:11
98F:推 wipers:因為莊林勳認為他最冤,案發那天跟家人慶生不被採信 07/08 01:13
99F:→ wipers:而且莊高中之後跟蘇等人往來就比較少了...... 07/08 01:13
100F:推 Leika:司法已死 07/08 01:20
101F:→ LawyerK:他們都有不在場証明,只是法官都故意忽略。 07/08 01:22
102F:→ LawyerK:放大絕就是無視啊~反正沒有看到就=沒有發生過。 07/08 01: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7.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