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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LawyerK (可爱大律师)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苏建和案纪录片: 岛国杀人纪事三 时间: Wed Jul 8 00:15:33 2009 话说我和某实务界刑法大家说到苏案, (虽然我们在苏案、死刑上意见相歧,但是我还是很尊重他) 他说: 1. 苏案是因为某些人(苏友辰等律师)想要出名,所以才会"闹"成这样。 2. 光是"看"三人「面像」也知道三个人不是好东西。 各位想想看。法官只要靠看面像就可以办案,是不是很方便?但是这位刑法大家,就是靠 「面像」跟我说,这是苏建和三人有罪的证据。 我跟他说,他们三个人长的不好看,说不定只是因为他们倒楣而已(你说被白关十几年能 说不倒楣吗?) 就是因为台湾有冤狱,所以我坚决反对死刑。当然还有人是因为哲学的观念、推演而认为 没有人可以杀人,所以反对死刑。 有学过法律的都知道,刑法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追求真实! 若是没有真实,你判刑就是冤狱。更何况是会出人命的死刑! 所以一定要坚守「无罪推定」。 为什麽?要是今天警察把抓去,要你证明去年的今天你人在哪里。请问你 有办法做到吗??或是要你记得上个月某日你晚餐吃什麽、做了些什麽事情,你能举证吗? (记得还不算啊!要自证己无罪) 我自己觉得法院的冤狱一定超过10%,地院的老义工头,她说冤狱应该是30%以上。 你在法院久了,你也会对台湾的司法感到灰心。 若是去旁听一次刑庭,只要是多留心,你也会觉得台湾的司法官有问题。(骂律师、冷 嘲热讽被告。) 我听某大律师说,(我自己也有这样的感觉):法官不喜欢用「基本常识」来判断。 法官喜欢「形式主义」,什麽事情都想要套到法条上面去。又常常套错。 不敢用common sense. 判决书能够用正论法,偏偏要用反论法释证。例如最近收到判决书 一份,上面写说原告败诉的原因是因为「原告就债务不存在负举证责任」,但是事实上 我们主张是原告没有对损害举证。那麽简单的案子,法官只要照着我们写就好了,她就 偏偏要自成一格,去找了个奇怪的反证。 台湾司法官有很严重的权力傲慢的倾向。分数考的高,并不代表会办案、逻辑好。 我看过很多律师,办案能力、逻辑能力都比法官强。 我看过很多案子乱判~有罪的判无罪(因为有关系) 没罪的判有罪(因为没关系) 光说最近很扯的一案:林安顺案就是。乱七八糟。法院没有把判决书寄给原告~ 让两个有罪的杀人犯只各自受到杀人未遂、持有枪械的确定判决。 告诉你,若是「自己人」法官都会无罪推定、罪宜为轻~轻轻放下。 若是你不是「自己人」法官就大搞有罪推定,越重越好(上报纸好看、看啊!我们为治安 奉献、牺牲) 苏建和三人是来自社会边缘家庭,都是蓝领阶级。没有好的口才,没有良好的教育。 没有足够的知识、智慧、社会历练,更没有要命的背景!去面对台湾司法的「洗礼」。 口才、智慧、教育、背景,就是开庭几个最重要的因素,但是他们都没有!也难怪会被 冤枉那麽多年。 台湾的法官是:别人的小孩死不完。(反正被枪毙的都是别人的小孩、 要是自己的小孩被抓了,还不动用关系,让他平安无事?) 有钱判生、没钱判死。(君不见那麽多的贪污案件到最後都不了了之?)君不见味王贩毒 的小开(一大货柜!),到最後还不是留下一条命?要是别人都不知道死几次了?! 台湾的司法官养成教育很有问题:一堆没有社会经验的大学生,就可以断人生死~又不会 办案,又没有什麽道德勇气。只知道上命下从,只知道有罪推定。胡乱搞。 每次人家说司法,是制度的问题。其实这样的说法很有问题! 台湾的司法,不但是制度有问题,人也很有问题。怎麽可以不去面对司法人的问题呢? 看看,多少权贵、或是他们的後代,都扯上大案,却又都没有被羁押或是起诉、判刑! 所以一句话:死老百姓真的就是该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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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27.208
1F:→ p3800:反对死刑跟有冤狱也扯太多了点 没死刑了 还是会有冤狱 07/08 00:17
2F:推 alwayscat:意见与你相左,但推用心发文。 07/08 00:18
3F:推 voon:刑法是评价行为吧~我觉得你想说得是刑诉发现真实与人权保障 07/08 00:19
4F:→ alwayscat:个人还是认为程序和制度的问题就从这边去改善 07/08 00:19
5F:推 RobertAlexy:这篇很棒 可是你会因为死刑那段被乡民曲解 07/08 00:19
6F:嘘 SHBK:你也很偏颇 主观意识很强 07/08 00:19
7F:→ Asuma:冤狱後来还有补救的机会,人毙掉了就没得补救了 07/08 00:19
8F:→ alwayscat:动到实体法去没意义,怕冤狱那就废整部刑法吧 07/08 00:19
9F:→ voon:最有问题的是刑诉,吵半天...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多... 07/08 00:20
10F:→ alwayscat:而且难读...编的很乱....... 07/08 00:21
11F:推 taiwan0928:很多乡民大概都认为 冤狱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吧 07/08 00:21
12F:→ lucck:我也遇过收钱不帮人处理官司的律师~...讲不完~还是要靠制度. 07/08 00:22
13F:推 whalekame:刑法比刑诉有问题多了吧 07/08 00:22
14F:推 kid725:虽然我支持死刑 但是还是要给个推 07/08 00:22
15F:推 dans:推一下 07/08 00:22
16F:→ st87176155:看面像算不算是一种常理判断阿...如果是那你不就自相ꔠ 07/08 00:23
17F:→ LawyerK:SHBK 认为我偏颇,可以直接去法院观摩一天,你就知道有问 07/08 00:23
18F:→ st87176155:矛盾吗... 07/08 00:23
19F:→ LawyerK:题啦 07/08 00:23
20F:→ lucck: 龙布罗说 论 07/08 00:24
21F:→ LawyerK:看面像怎麽会是「常理判断」呢?法官判决书可以写:因为 07/08 00:24
22F:推 alwayscat:法院真的是很有问题,主要法官的钻石碗就是个症结... 07/08 00:25
23F:→ LawyerK:被告看起来就是杀人犯,所以杀人罪成立? 07/08 00:25
24F:推 RobertAlexy:如果看面相可以当作常理判断 那长得丑的人都该死了 07/08 00:25
25F:→ alwayscat:还是得赶紧建立法官的退场机制才对... 07/08 00:25
26F:→ hungkuang:应该是刑诉的发现真实和保障人权这两样在激荡吧 07/08 00:26
27F:推 YOYOGIVEME:我跑去你家,在衣橱里面看到24元就说这是赃款你的感想是 07/08 00:26
28F:→ kaky:最好没有社会经验的大学生可以直断生死,死刑一定要职权上诉 07/08 00:26
29F:→ lucck:早期的刑诉 太废了...@@ 07/08 00:26
30F:推 whalekame:法官爬到上面去之後根本没人想下来 最高法院钱多事少 07/08 00:27
31F:→ kaky:没有经三审不会定生死,你告诉大家哪个最高院法官是无社会经验 07/08 00:27
32F:→ kaky:的大学生... 07/08 00:28
33F:→ LawyerK:若是各位有心人去研究一下刑诉,你就可以知道,这是四不像 07/08 00:28
34F:推 RobertAlexy:一审的死刑判决就不算定人生死吗 07/08 00:28
35F:→ LawyerK:的烂东西。一方面一堆原则,後面又开一堆例外。 07/08 00:28
36F:推 whalekame:X 草泥马的传闻法则 07/08 00:29
37F:→ LawyerK:说到最高法院,我就想讲;大学生刚毕业就去当法官,别人 07/08 00:29
38F:→ lucck:一审死刑 二审无期徒刑 三审吃猪脚面线~哈哈~ 07/08 00:29
39F:→ LawyerK:会把你当神明一般膜拜,哪会让你(法官)有正常人的社会经 07/08 00:30
40F:→ LawyerK:验? 07/08 00:30
41F:推 viery:这篇有些东西还蛮主观的... 07/08 00:30
42F:推 wipers:推!!因为看起来不是好东西就要一人给一颗子弹喔O.O 07/08 00:30
43F:推 tomshiou:----------人家长那样也是有马子的 07/08 00:30
44F:→ lucck:有社会经验是好是坏~也说不定~老油条也很社会化.... 07/08 00:31
45F:→ wipers:强奸女儿只判八年,24元跟几个人的说词可以判死刑......... 07/08 00:31
46F:→ twcandyman:一开始以法权压力强逼出东西 然後之後死抓着这些东西去 07/08 00:31
47F:→ twcandyman:说自己的论点是对的 这也是一种主观啊.. 07/08 00:31
48F:推 EricWC:法院里面只有法官是人~~ 07/08 00:31
49F:→ kaky:最好一审就"定"了. 07/08 00:32
50F:→ YOYOGIVEME:可以没证据还一直说他杀人,最夸张的是还一直判死刑吗? 07/08 00:32
51F:→ lucck:我没看过判决书~我不知道他怎麽判的@@ 07/08 00:32
52F:→ LawyerK:上网GOO一下就有了。 07/08 00:33
53F:推 poc7667:我赞成他们有罪就该重判 问题是证据呢 你们这些阿宅 07/08 00:34
54F:→ twcandyman:看是要司法体系崩盘还是牺牲他们三个罗~ 07/08 00:34
55F:推 wipers:一审的判决书上还写物证有好几种凶器,但是这些凶器根本就 07/08 00:34
说道斯法官,我就想要share一个小故事:某次某检和我、朋友说,他最近遇到 一个案子,他认为对方律师的说词很扯。所以他马上要求法官要对被告加重量刑! 我就马上和他说,其实大部分的被告(人)都不懂法律,所以其实绝大多数的状况 是被告只能傻傻的听律师的。 所以律师要是想出很扯的说词(辩辞),弱势被告没有特别严重的案底或是犯罪习惯的话 ,其实根本就不要责怪被告。因为他也是被律师牵着鼻子走, 而有的律师为了想要证明他有在做事,所以会想一些很扯的说词。 弱势被告因为好傻好天真,而被加重量刑的话,其实司法官是损阴德 ※ 编辑: LawyerK 来自: 220.136.27.208 (07/08 00:38)
56F:→ poc7667:搞不好到法院都是五个死刑 07/08 00:34
57F:→ wipers:没有被发现过,而是起诉书上面说推论有这些东西........... 07/08 00:34
58F:推 twcandyman:就跟一开始抓到一个 然後因为79个刀判定不只一人一样的 07/08 00:36
59F:→ twcandyman:意思啊.. 07/08 00:36
60F:推 wipers:之前有个女的不是被一个富家子砍了超过79刀??还有,王文忠 07/08 00:37
61F:→ lucck:实质案情 讨论在多 都没什麽用...从制度面去规范才能防范 07/08 00:38
62F:→ wipers:当时在当兵还是当海军陆战队的,体力方面应该有可能"胜任" 07/08 00:38
63F:→ twcandyman:推lu大 这件案子就因为牵涉到面子跟制度的选择 才难搞 07/08 00:39
64F:→ twcandyman:不是王文孝嘛XD? 07/08 00:40
65F:推 wipers:写错了:P 是王文孝才对 07/08 00:41
66F:→ LawyerK:不要用常理来判断吸毒者。有时候发飙起来,谁也挡不住 07/08 00:41
67F:→ LawyerK:制度是人写的,所以有规矩就可以打破。我不认为,会有100% 07/08 00:42
68F:→ LawyerK:没有漏洞的制度。 07/08 00:42
69F:推 twcandyman:且他当时应该也被严重刑求 就算未吸毒也未必吐真言 07/08 00:42
70F:→ LawyerK:重点应该是他想要拖人下水,好减轻刑责。 07/08 00:42
71F:推 wipers:基本上检警因为"办案压力"一定要找些人来"破案"也不是一天 07/08 00:43
72F:→ wipers:两天的事情了,像胡关宝集团绑了世华襄理抢了银行,但是当 07/08 00:44
73F:→ wipers:时警方很快就抓到一批人还定罪,等到胡关宝自白之後才发现 07/08 00:45
74F:推 twcandyman:当时的情形我觉得司法滥权较办案压力更为有可能.. 07/08 00:45
75F:→ wipers:一案两破,结果好像也没事 /_\ 07/08 00:45
76F:→ lucck:人文科学本来就是没正确答案~ 07/08 00:45
77F:→ wipers:这几年也没好到哪去啊,像搞轨案也一样,没有物证,没有被 07/08 00:46
78F:→ wipers:告自白,唯一的污点证人在法庭上翻供,这样还判得下去 07/08 00:46
79F:→ lucck:搞轨案我也没看判决书~不予置评@@ 07/08 00:47
80F:嘘 SHBK:你很多结论很偏颇 自己都带有立场了 07/08 00:48
81F:→ SHBK:"台湾司法官有很严重的权力傲慢的倾向" 07/08 00:48
82F:→ SHBK:"台湾的法官是:别人的小孩死不完" 07/08 00:49
83F:→ SHBK:"台湾的司法官养成教育很有问题:一堆没有社会经验的大学生" 07/08 00:49
84F:→ SHBK:"多少权贵、或是他们的後代,都扯上大案..." 07/08 00:49
85F:推 twcandyman:我想那只是从这事件中看到的感受吧.. 07/08 00:50
86F:推 VictorTom:回力术~~~~ 07/08 00:50
87F:→ twcandyman:建议S大将苏案全盘了解後再去评论台湾司法制度 07/08 00:51
88F:→ SHBK:我在说这篇文章作者主观意识强只是让这篇文失色 07/08 00:53
89F:嘘 qtgeorge:嘘 台湾的司法官养成教育很有问题 这段 07/08 00:53
90F:→ SHBK:不用跟我扯到苏案 07/08 00:54
91F:推 wipers:司法官没有社会经验最着名的例子就是"吹喇叭"事件 07/08 00:54
92F:推 VictorTom:好吧, 那改成"台湾有些法官"就行了吧?? 再推....:) 07/08 00:55
93F:推 twcandyman:作者本来就是从苏案去观看这司法体系不是? 07/08 00:56
94F:嘘 JOHN0222:纯嘘2 07/08 01:07
95F:推 ko007x:虽然部分主观 但也算是认真文了 给大家不同方向思考 07/08 01:08
96F:推 twcandyman:其实他们面对面聊语气都不错 长相也是还好耶.. 07/08 01:11
97F:→ twcandyman:除了庄林勳真的超沉默ˊˋ 07/08 01:11
98F:推 wipers:因为庄林勳认为他最冤,案发那天跟家人庆生不被采信 07/08 01:13
99F:→ wipers:而且庄高中之後跟苏等人往来就比较少了...... 07/08 01:13
100F:推 Leika:司法已死 07/08 01:20
101F:→ LawyerK:他们都有不在场证明,只是法官都故意忽略。 07/08 01:22
102F:→ LawyerK:放大绝就是无视啊~反正没有看到就=没有发生过。 07/08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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