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ve2002 (無相 b)
看板feminine_sex
標題Re: [心情] 已婚的前男友找我希望我接受這種關係
時間Sat Jun 22 09:02:08 2013
不用在乎別人看法~只要你過的開心 就去做你想做的事!
人生如逝 不把握現在 機會就會消失
別人感受跟你感受不同
重點在你自己~
現行法律一夫一妻制就算了 還把通姦罪來處罰兩情相願之人
是相當不合理~相愛是本性 只要雙方有意願 就不該有不法問題
這種上古時代道德式 處罰 實在不可取!
當然你現在生存在這社會 就要被規範~所以懂得保護自己最重要
不要留下任何紀錄來成為可能訴訟證據~
祝福妳!加油~
※ 引述《isomtwolf (我討厭我的筆電)》之銘言:
: 我有個朋友和妳有一樣的例子。
: 只能說有個很重要的分別:
: 如果這男人是要求一次被妳拒絕,你們兩個都忍住了,他也再也不提,
: 那是舊情重續,一時之間控制不住自己;
: 如果你都拒絕了(不管是嚴正的還是幽默的方式),他卻一再要求,
: 那就是一種無恥的心態,他看準妳還愛他,吃定妳了。
: 再來,你有想過後果嗎?
: 這是范雲寫的通姦罪──一條刑法,三種女人的位置
: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3/article/243
: 如果這位已經結婚有家庭的A男在婚前就有這種習慣,
: 那太太對此一無所知的機會很低,
: 這種婚姻結構中的太太基本上都是默認且隱忍的態度,
: 換而言之,出了事遭殃的最有可能的是妳。
: 我有個朋友和妳有一樣的例子,她是和男方到外面過夜(男方還帶紅酒去呢顆顆),
: 在最後一刻她忍住了,後來FB對話記錄東窗事發,身敗名裂/丟了工作的是她,
: 不是那個一直透過FB和MSN向她要求上床的男人。
: 這件事情完全無法傷害那男人和他太太的關係,只讓我朋友被打成妖魔。
: 這種故事的色調太常見了,結局也很常見,
: 男人往往最後都會變成悲情的一方、被妳誘惑的一方。
: 妳自己想清楚吧。
: 這種時候最該做的就是斷絕聯絡,可能的話讓自己換個環境,
: 去學個才藝認識新的人際關係也好,不會那麼"寂寞"
: 要記得,和他上床妳的寂寞不會被治好,妳只會更加寂寞
: 因為他沒有打算放棄自己的家庭,他只是吃定妳的軟弱。
: 妳得不到穩定的關係、也沒有任何承諾可以收取,
: 只會增加自己的壓力和不安罷了。
--
錢不花在教育~就是花在監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0.45
1F:→ JerryChanel:... 06/22 09:59
2F:→ singmei:口虛 06/22 10:08
3F:→ Ol01:見識到了 這就是傳說中的YOLO! 06/22 10:18
4F:→ tsukili:教唆他人犯罪是刑法喲www 06/22 10:21
5F:→ Ol01:"人生只有一次,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犯罪就是這樣產生 06/22 10:22
6F:→ iiiivy:我也覺得一夫一妻不一定好,但若要多人行也要每個人都答應 06/22 11:25
7F:→ iiiivy:如果覺得不用答應 那兩邊都大玩劈腿就好了 06/22 11:26
8F:→ kevin28:另一半婚依舊市千人斬或是公車,看你還能不能忍受~ 06/22 11:33
9F:→ kevin28:不要等到自己得病了才怪東怪西 06/22 11:33
10F:→ sj210444:原原PO討不到拍 崩潰刪文惹~ 06/22 11:46
11F:推 kylehsu:推 06/22 11:58
12F:→ JessicaA1ba:原文沒了 ....... 06/22 12:33
13F:→ isomtwolf:下篇違規名單有個偷吃的可以罵 大家快去(?) 06/22 13:38
14F:→ mimiwu:這是在說什麽 06/22 17:35
15F:→ bency:需要法律規範的感情不覺得可悲嗎 06/22 18:15
16F:→ bankaccount:沒不可以?是啦!只要原波他前男友老婆也願意,不然這 06/22 20:05
17F:→ bankaccount:種犯法的事算了吧!除非你是當事人 06/22 20:05
18F:推 bankaccount:不被發現?那徵信社也別混了! 06/22 20:07
19F:推 darkdixen:被告上法庭哭哭求原諒順便推卸責任給小三比較可悲 06/23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