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ve2002 (无相 b)
看板feminine_sex
标题Re: [心情] 已婚的前男友找我希望我接受这种关系
时间Sat Jun 22 09:02:08 2013
不用在乎别人看法~只要你过的开心 就去做你想做的事!
人生如逝 不把握现在 机会就会消失
别人感受跟你感受不同
重点在你自己~
现行法律一夫一妻制就算了 还把通奸罪来处罚两情相愿之人
是相当不合理~相爱是本性 只要双方有意愿 就不该有不法问题
这种上古时代道德式 处罚 实在不可取!
当然你现在生存在这社会 就要被规范~所以懂得保护自己最重要
不要留下任何纪录来成为可能诉讼证据~
祝福你!加油~
※ 引述《isomtwolf (我讨厌我的笔电)》之铭言:
: 我有个朋友和你有一样的例子。
: 只能说有个很重要的分别:
: 如果这男人是要求一次被你拒绝,你们两个都忍住了,他也再也不提,
: 那是旧情重续,一时之间控制不住自己;
: 如果你都拒绝了(不管是严正的还是幽默的方式),他却一再要求,
: 那就是一种无耻的心态,他看准你还爱他,吃定你了。
: 再来,你有想过後果吗?
: 这是范云写的通奸罪──一条刑法,三种女人的位置
: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3/article/243
: 如果这位已经结婚有家庭的A男在婚前就有这种习惯,
: 那太太对此一无所知的机会很低,
: 这种婚姻结构中的太太基本上都是默认且隐忍的态度,
: 换而言之,出了事遭殃的最有可能的是你。
: 我有个朋友和你有一样的例子,她是和男方到外面过夜(男方还带红酒去呢颗颗),
: 在最後一刻她忍住了,後来FB对话记录东窗事发,身败名裂/丢了工作的是她,
: 不是那个一直透过FB和MSN向她要求上床的男人。
: 这件事情完全无法伤害那男人和他太太的关系,只让我朋友被打成妖魔。
: 这种故事的色调太常见了,结局也很常见,
: 男人往往最後都会变成悲情的一方、被你诱惑的一方。
: 你自己想清楚吧。
: 这种时候最该做的就是断绝联络,可能的话让自己换个环境,
: 去学个才艺认识新的人际关系也好,不会那麽"寂寞"
: 要记得,和他上床你的寂寞不会被治好,你只会更加寂寞
: 因为他没有打算放弃自己的家庭,他只是吃定你的软弱。
: 你得不到稳定的关系、也没有任何承诺可以收取,
: 只会增加自己的压力和不安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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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不花在教育~就是花在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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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erryChanel:... 06/22 09:59
2F:→ singmei:口虚 06/22 10:08
3F:→ Ol01:见识到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YOLO! 06/22 10:18
4F:→ tsukili:教唆他人犯罪是刑法哟www 06/22 10:21
5F:→ Ol01:"人生只有一次,只要我喜欢有什麽不可以" 犯罪就是这样产生 06/22 10:22
6F:→ iiiivy:我也觉得一夫一妻不一定好,但若要多人行也要每个人都答应 06/22 11:25
7F:→ iiiivy:如果觉得不用答应 那两边都大玩劈腿就好了 06/22 11:26
8F:→ kevin28:另一半婚依旧市千人斩或是公车,看你还能不能忍受~ 06/22 11:33
9F:→ kevin28:不要等到自己得病了才怪东怪西 06/22 11:33
10F:→ sj210444:原原PO讨不到拍 崩溃删文惹~ 06/22 11:46
11F:推 kylehsu:推 06/22 11:58
12F:→ JessicaA1ba:原文没了 ....... 06/22 12:33
13F:→ isomtwolf:下篇违规名单有个偷吃的可以骂 大家快去(?) 06/22 13:38
14F:→ mimiwu:这是在说什麽 06/22 17:35
15F:→ bency:需要法律规范的感情不觉得可悲吗 06/22 18:15
16F:→ bankaccount:没不可以?是啦!只要原波他前男友老婆也愿意,不然这 06/22 20:05
17F:→ bankaccount:种犯法的事算了吧!除非你是当事人 06/22 20:05
18F:推 bankaccount:不被发现?那徵信社也别混了! 06/22 20:07
19F:推 darkdixen:被告上法庭哭哭求原谅顺便推卸责任给小三比较可悲 06/23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