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DDDRR (中壢樹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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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騎樓是私地還是公共?2年破萬檢舉案 盧秀
時間Tue Nov 25 16:24:33 2025
連結:騎樓是私地還是公共?2年破萬檢舉案 盧秀燕認:一個頭三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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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台灣騎樓究竟是行人的通道?還是地主的私有地?大里地區近來出現檢舉達人,造成屋主夜間停車卻屢被檢舉;台中市議員張芬郁24日在市政總質詢中揭露光是113年到114年間,全市竟有超過1萬6010條街道因騎樓停車遭檢舉。她直言,這已清楚顯示現行法規難以遵行,並透露已有民眾進行連署要求修法。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坦言:「一個頭三個大」,也認同只有修法可解。
張芬郁指出,騎樓本應是行人的「輔助空間」,真正的人行道應由公有設施來設置。但政府當年要求地主留設騎樓供全民通行,所有權卻仍屬私人,歷史沿革卻造就今日困境。如今許多地主不只不能把騎樓封起來,甚至連自己停車都會挨罰,導致怨氣四起。她轉述民眾心聲:「既然不讓停車,那政府要不要把地買回去?不要讓騎樓變成:不能走、不能停、還一直被開單。」
台中市長盧秀燕承認這是「一個頭三個大」的難題。她強調,依中央法規,騎樓雖屬私地,但因具公共通行功能,地主不得以桌椅、貨物阻塞通行,否則就得依法開罰。
面對法規與實務脫節,張芬郁認為唯一的解方就是修法,也請市府檢討並鬆綁現行法規,避免把合法私地當作公地管理,給予地方更多自主管理權,讓地方得以依區域需求訂定騎樓停車規範。盧秀燕表達認同:「根本解決之道必須修法」。
心得:
以前的房子蓋騎樓
聽別人說以前政府有和以前建商談 一樓騎樓留公共通行 相對樓上的面積比較大
問題是以前賣房子的只會跟你說騎樓也是私有地 是自己的
後來機車雜物退出騎樓等措施後騎樓明明是私有產權
住這種房子的是不是都希望政府把騎樓產權買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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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oyodiy: 連既成道路都不徵收了 騎樓產權徵收再等500年吧 11/25 16:28
2F:推 EvilJustice: 台北市就沒這個問題? 11/25 16:34
google台北市機退2.0 兩年前的事情而已
3F:推 namkk: 我記得 11/25 16:38
聽朋友說歷史是這樣 二三四樓騎樓上方的都是當初的獎勵
4F:→ namkk: 騎樓的樓上面積是獎勵 11/25 16:38
5F:→ namkk: 不然要整棟退縮 11/25 16:38
6F:→ namkk: 對嗎?? 11/25 16:38
7F:推 piliwu: yo叔一針見血,要等徵收不要想了 11/25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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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推 chimouse: 可以啊 依公告地價徵收就好啦 11/25 16:41
9F:→ chimouse: 不過徵收也沒屁用 大部分一樓都是客廳 誰要改回室內車庫 11/25 16:42
10F:→ chimouse: 我連買新成屋新加坡式透天 都有鄰居把一樓車庫改客廳 11/25 16:43
11F:→ chimouse: 然候車停在社區道路上吃社區豆腐 真的到哪都有87 11/25 16:43
※ 編輯: DDDDRR (42.70.62.128 臺灣), 11/25/2025 16:43:44
12F:推 fireheart988: 就說人行道不做在那邊搞騎樓 11/25 16:49
13F:推 bustinjieber: 容積無論如何都不會無緣無故變多, 11/25 16:55
14F:→ bustinjieber: 純討論建敝率,如果騎樓下空間 11/25 16:55
15F:→ bustinjieber: 不列入建敝率其實是有好有壞, 11/25 16:55
16F:→ bustinjieber: 好處在於行人友善,大概是唯一好處, 11/25 16:55
17F:→ bustinjieber: 壞處就現在看到的公地私用, 11/25 16:55
18F:→ bustinjieber: 再來就是很難看到整條路統一規劃。 11/25 16:55
19F:噓 frank111: 騎樓免計容積阿,要不貼錢給政府把騎樓買下來 11/25 16:56
20F:→ j198811: 騎樓當初建的時候就有優惠啊,要不讓你圍起來私用,但騎 11/25 17:07
21F:→ j198811: 樓上方的建物全部要拆掉,這樣就沒爭議 11/25 17:07
22F:推 physicsdk: 所以說買新建案的人真是功德無量 花錢提供超寬敞人行 11/25 17:20
23F:→ physicsdk: 道供所有人使用 市容還變好看 11/25 17:20
24F:→ snowish: 騎樓只要留行人通道就可以停車啊,檢舉又不一定就違規 11/25 17:47
25F:噓 lonelysin: 政府買下來騎樓兩根柱子拆掉啊!看你房子會不會倒! 11/25 18:08
26F:→ leonidass: 騎樓本來就有容積獎勵了 11/25 18:30
27F:推 moxx: 容積獎勵不就建商賺走~看看哪精美的高雄厝 11/25 19:06
28F:→ henrk: 私有地不算交通設施,理論上不該用交通處罰條例吧!該搞的 11/25 20:16
29F:→ henrk: 應該是民事訴訟 11/25 20:16
30F:噓 backpacker18: 乖乖蓋人行道不就好了 11/25 20:29
31F:→ backpacker18: 我家附近騎樓前面都有人行道 11/25 20:29
32F:→ IBIZA: 騎樓就是不算建蔽,至於有沒有多容積就難說,起碼容積率時 11/25 21:54
33F:→ IBIZA: 代蓋的不會有 11/25 21:54
34F:推 QLeeQ: 還有人在扯建的時候有優惠?何時看過有騎樓的可以打折? 11/25 22:13
35F:→ QLeeQ: 是給起造人容積獎勵,起造人大部分不是所有權人好嗎 11/25 22:16
36F:推 popxpopxpop: 一樓客廳規定只能停車,騎樓就可以讓出來了 11/26 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