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340597 (一直被某狗表的小a)
看板lesbian
標題[話題] 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
時間Tue May 22 01:05:10 2012
今天,我聽到我同學提出了一個還滿嚴肅的問題。
Q: 今天,喜歡同性是一種性傾向,要求了婚姻合法化,
但是,如果有些人把亂倫、戀童癖等,也列成一種[性傾向](不論同性異性),
有一天,他們也來要求合法化的話,那該如何拒絕?
以下是我想到的回答。
A1: 以台灣為例,亂倫、戀童癖等在異性婚姻下本來就不合法,
更何況是同性婚姻。
A2: 在台灣法律中,並未明文規定同性不可以結合,
但是以上的例子: 亂倫、戀童癖等,已有明確法條規定不可以。
亂倫: 六等親內不可結婚。
戀童癖: 不可與16歲以下未成年人性交。 (應該在同性也適用)
請問大家有更好的回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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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7.69.145
1F:→ xoka:等等 亂倫、戀童癖和性傾向有什麼關係...... 05/22 01:25
那是我同學聽到有人在攻擊同性婚姻時,那些人提出的疑問,
現在是把亂倫、戀童癖那些跟同性戀、異性戀一樣,定義為一種性傾向,
要是有一天,亂倫者跟戀童癖者也像同志一樣來要求合法化的話,
那該怎麼辦? 基本上這個問題本身就有漏洞啦我覺得 (聳肩)
2F:推 bettordoe:這完全是獨立的問題,應該各自推動吧 05/22 01:26
3F:→ bettordoe:我覺得A2的回答還不錯,其實兒少法也有人在推動修法 05/22 01:27
4F:→ bettordoe:我個人是覺得至少在所謂亂倫這塊,法律是管太多了 05/22 01:28
5F:→ bettordoe:優生學是一回事,但難道不符合優生學的人就不能相愛? 05/22 01:28
6F:→ bettordoe:同樣的思路,擁有顯性基因遺傳的罕病患者也都無法結婚了 05/22 01:29
對阿,我覺得打不著邊,只是那些反對者就拿這個來攻擊,很莫名其妙。
可能那些反對者覺得同性戀跟亂倫戀童癖一樣有__ (菸)
7F:→ skyway0828:身邊也有近親結婚生孩子的,四個孩子都頭好壯壯30多了 05/22 01:32
8F:推 skyway0828:我覺得這些回答還不錯 05/22 01:35
以前古代宮廷中不是一大堆近親結婚嗎? 公主王子結婚超常見的,
在希臘時代同性關係還被認為是非常好的,柏拉圖式感情能增強戰士戰力,
到基督教時代後才慢慢轉變~
以前基督教不是地球中心論嗎? 後來還不是被推翻 (菸)
誰說聖經一定就是真理? 將近千年的書很多早已不合時宜。
9F:推 xfannyx0521:我覺得是兩回事耶!是不是因為妳朋友不是很了解才混為 05/23 01:47
10F:→ xfannyx0521:一談? 05/23 01:48
11F:→ xfannyx0521:如果是我被這樣問我會生氣耶@__@ 05/23 01:50
其實我聽到也傻眼啦,不過他是異性戀,
是聽到某些人 (X愛聯盟之類的) 提出的這類問題,找不到點來反駁,
而且他覺得自己有被說服的感覺,所以拿來討論的,
我同學本身應該也支持同性婚姻(吧),不然怎麼會想要反駁?
※ 編輯: a3340597 來自: 140.127.69.145 (05/23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