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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醫療人球/若被醫院趕 可向健保局申訴
時間Thu Sep 16 02:21:0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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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人球/若被醫院趕 可向健保局申訴
【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2010.08.28 03:49 am
攸關病患權益的健保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DRG),中央健保局昨天公布新制上路
半年的成效,發現病人平均住院天數減少,但三天內再急診及十四天內再住院比率也提高
。
醫療改革基金會也接獲民眾投訴,指年邁父親有肺炎又膿胸,今年四月在某大醫院治療三
周後出院,但返家沒多久發燒,想回原醫院急診,醫院卻答以「兩周後,才能再回來住院
」,病患只好轉另一家醫院,老人家被折騰,各項檢查再來一次。
健保局昨天在健保監理委員會提報,今年元月起實施一百五十五項DRG,平均每件住院
天數,由四點四一天降為四點一八天,相當於一天可空出兩百八十六張病床,可減少病患
等床或在急診暫留時間。
平均每件實際醫療點數給付,也由四五九○○點,降為四五六○○點,顯示醫院提供有效
醫療,也減少不必要手術、用藥和檢查。
不過,健保局也觀察到,病患三日內再急診率,較去年同期成長百分之七;十四日內再住
院率,較去年同期成長百分之十三。健保局醫管組組長蔡淑鈴說,將請相關專科醫師加強
審查個案,以了解病患有無提早出院、分次出院等情形,如屬實,將不給付該筆醫療費用
。
另外,醫院申報同一病患兩筆以上的DRG案件,共有七百九十一件,審查後有五分之一
案件被核刪。健保局要求醫院,在病患住院時,應將健保局公告的「不適當出院狀態」規
定,交給病家看,若醫院為獲取更多給付讓病患分次住院,將不給付費用。
民眾搞不清楚DRG制度,醫改會呼籲,自保之道就是有家人需住院治療時,可問主治醫
師,是否屬於DRG給付範圍,並問清楚住院治療計畫、預計住院時間及必要診療項目。
若醫院拒絕讓病人住院、提早被趕出院,或額外要求自費時,記得保留收據資料,向健保
局○八○○○三○五九八投訴,或向當地衛生局申訴。
【2010/08/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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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rea:健保局好賤 09/16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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