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KB5566 (= =)
看板prozac
標題[經驗] 心理諮商的侷限
時間Tue Jan 27 23:48:45 2026
我從2015年 就斷斷續續接受心理諮商 從台北市政府提供的250元30分鐘諮商
到自費諮商 直到2024年 這段時間我累積的接受諮商次數 或許也不下100次了吧
我上面分享的是 我判斷諮商師適不適合跟自己合作的方式
那這篇文 我想討論 心理諮商本身的侷限
在外人眼中 心理諮商似乎一定是個溫馨 溫暖 療癒 安全的助人行為
但我其實不這樣認為
首先 在諮商室 心理諮商師不管有沒有意識到 他對於案主 必然擁有解釋權 定調權,
因為,不管案主的反應是甚麼,他都可以解釋,甚至是收編案主:
案主配合諮商師->這個案主配合。
案主有主見,不完全配合->這個案主太理性、太用腦、可能是抗拒,或著否定自身情緒。
案主明確表示要處理的問題->案主過度跳躍,需要拉回來多覺察自己。
案主詢問問題->案主需要有人告訴他答案,這是案主依賴他人的證明。
案主明確表示需要其他建議->案主想一步登天,想跳過自我覺察,沒有照顧真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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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反過來,諮商師對案主的言語行為,全部可以說成是
治療的一部份、這是某個療程的進程、這是他自己的諮商風格。
然後只要案主反應不如預期,他永遠可以說
是案主還沒準備好、是案主太過專注在細節、是案主沒有專注在自身上。
是案主在抗拒......
但其實,案主都是花自己錢來諮商的,花錢來諮商然後抗拒諮商??這不合理吧?
但是諮商界,針對這點又可以繼續說:
這證明了案主的抗拒有多強大,我們的療程確實打中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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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不管案主怎麼說怎麼反應,結果永遠都是「你錯對方對」,
其實就是我以前文章提到的「不可證偽」。當然我不是在說心理諮商一定會變成這樣,
我的意思是在諮商室內,諮商師既然擁有對案主、自身的解釋權、定調權,
這就表示在這個空間,權力天然是向著諮商師傾斜的,這跟諮商師人溫不溫柔完全無關,
事實上,即使諮商師很溫柔的在講話,但只要他用了「不可證偽」的語法,
那不管他是無心的還是故意的,他就是在操作權力,就是用權力在壓制案主。
他是無心或著故意,都只能用來判斷他這樣行為,背後的動機而已。
也就是說,
即使無心,也只是解釋他為甚麼會這樣,他仍然要為做出壓制案主的行為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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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不是反對心理諮商,或是說心理諮商就是錯的,
我當然相信會有那種真正尊重案主、跟案主平等合作的諮商師,
我只是想要描述,諮商關係,因為諮商師的身分,外加案主的狀況通常也不好,
這就讓這種關係,非常容易變成權力不對等的關係,
而且權力對不對等,從來就不是根據對方態度好不好、口吻溫不溫柔來判斷的,
而是根據是否「不可證偽」來判斷的,諮商關係要避免變成這樣,
只有諮商師願意放棄以上那類說詞,改用合作、協調、保持彈性的方式來搭配案主,
不然諮商關係幾乎必然便形成某種權力不對等。
這也是為何我前面會先提到「挑選諮商師的方式」,
畢竟要是不懂諮商師好壞,恐怕原本問題沒解決,先遇到其他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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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症就是,當你想做一件事的時候,那件事就變成最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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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esione: 如果整體社會崇尚權威 這種情形會更容易發生 01/28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