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aimiku (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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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翻譯社不給錢!!
時間Fri Mar 9 15:16:58 2007
我和某家翻譯社合作許久
往來一直使用e-mail連絡
但去年的case在稿費確認表上
漏掉了5個檔案沒給錢
我從當時就一直跟他講到現在
他還是託託託(因為他那邊沒有那些信件的存檔)
所以他不肯把稿費交出來
如果碰到這種情況該怎辦?
若用當時e-mail的通聯記錄
可否採取法律途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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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的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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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8.243.195.41
1F:推 amitabuda:接case的時候有沒有簽約? 這很重要.. 03/09 15:20
2F:→ amitabuda:是哪家翻譯社啊 @@" 03/09 15:21
3F:推 akaimiku:唉..都沒簽約..只有mail紀錄..看來是真的無力了...? 03/09 15:21
4F:→ akaimiku:太怒了,即使沒法拿到錢,也想用傳媒方式讓他名譽受損..哈 03/09 15:22
5F:推 katoributa:ptt有法律服務版...可以去問問 03/09 16:35
6F:推 CQer5681:電子郵件可當証據的,哪一家? 暗示一下。或者有其他受害 03/09 16:35
7F:推 akaimiku:台中的采X翻譯社..好像不有名..呵呵<--(苦笑中) 03/09 16:37
8F:推 amitabuda:沒關係 你可以大膽地說出來 采燁翻譯社...:p 03/09 16:57
9F:推 rebellian:一般契約的成立不一定要紙本 只是 要能夠舉證 03/10 07:40
10F:推 DavidHilbert:打電話問他然後錄音,跟蘋果日報爆料,把它貼到黑店板 03/10 08:04
11F:推 amitabuda:推樓上XD 03/10 10:02
12F:推 Hu1din:意思一致契約就成立了 03/10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