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dy (在我坟上起舞)
看板97LSS-novel
标题Re: [问题] 小俊救救我
时间Sat Jun 8 21:57:03 2002
※ 引述《Ereignis (薄情多销)》之铭言:
: ※ 引述《ohya (空虚敲打着意志)》之铭言:
: : 「当我们从『某项立法是有效的』,转换到『该法律体系的承认规则十分优越,
: : 建立在其上的体系是值得支持的』这种陈述的时候,我们已经从关於法律效力
: : 的陈述转换到关於价值(value)的陈述。」
: : H.L.A. Hart 法律的概念第140页
: : 小俊你能不能告诉我这句话是甚麽意思??陈妙芬叫我们阐述这句话作为期末报告
: : 但是...但是我不知道他在说甚麽 T_T ,所以,一切都只能拜托你了
: : ohya苦苦等待中
: 我能说吗?既然是要大家阐述,
: 老师就是想看大家如何在没有某种理论框架下各显神通:p
: 说不定会有人打破了传统思维的神话呢!
我觉得有趣的是:
为什麽说某个既存的规则是有效的,就是肯定它已经通过所有承认规则所提供的判准,
并且成为法体系中的一员?
即便承认规则是一件"事实问题"(所谓实践活动的本身),
对我而言它(也可说是Hart)内部隐而为未说的价值仍是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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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的猫的毛过敏……」
电话中,她带着鼻音说
那声音若有毛,过敏我
的思绪,让它们纷歧,乖驯
成为这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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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1.1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