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sferatu (千年男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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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所谓原创力
时间Mon Mar 22 23:28:38 2004
※ 引述《Nosferatu (千年男优)》之铭言:
: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 通说理由:鼓励创作与促进文明
: 黄荣坚老师认为不成立。
: 第一、文明的形成没有条件,不以什麽「权」为基础,只要人类活下去,
: 自然就有文明。
: 第二、人类的生存,本来就依赖模仿;教育也是以模仿为根据。
: 第三、在没有智财「权」的时代,人类也能有真正流传久远的创作物。
: 因此,智财权实际上一种「有智慧」阶级剥削「没智慧」阶级的利器,
: 越多的「创作」与「文明」也代表着多数人越深沈的苦痛。
补充:
海耶克在"不要命的自负"也提到,
实物的财产权有引导各种稀有资源发挥最大效用的功能,
但是像文艺作品和技术发明这类非实物的"财产权"
固然生产它们的能力是稀有的,但生产出来後却可不断的复制,
其稀有性是被法律所创造出来的,
据说这麽做是为了激励人类的创造力。
然而,海耶克认为,利用法律创造的稀有性来激励人类的创造力,
不见得是最好及最有效的方法。
其次,在现有的文学作品里,
我们也看不到因为作者得不到专属的着作权而失去一部伟大作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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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刹那的意乱情迷
一辈子都难再寻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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