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h715 (pocoApoco cat )
看板ACappella
标题Re: 转述中心霍哥对回员们的申明信
时间Thu Apr 28 15:14:09 2005
※ 引述《farishuo (faris)》之铭言:
: 这篇文章充满错误的讯息,也具有恶意攻击及误导的用意,
: 已经被中心砍掉了。嗯,小心转po的态度是对的,因为你可
: 能一不小心就被「有心的」匿名人士利用了。
: 为了让大家知道我们的在做甚麽,不要被误导,霍哥再提出
: 说明如下:
: 公司登记名称商标是国家保护人民的权利,是你我本来就该
: 享受的权利,例如「环亚」「台湾塑胶」「爱乐」…等名词
: (与A Cappella相同)虽然都是具有意义的字,但是都可以被
: 申请的,不是偷,但是你如果经营百货公司你就不能用「环
: 亚」,经营塑胶产业就不能用「台塑」,经营电台就不能用
: 「爱乐」因为它们名称商标早就被申请使用,你去用它那不
: 但是偷!而且是抢!如果你喜欢合唱,而且从事公开商业演
: 出,你的合唱团的名字也应该去申请,免得被人拿去用,这
: 是一种保护,你不去保护它,反而要大家不要去同意甚至是
: 反对你们去保护,有这回事吗?对外宣称你的电脑公司或电
: 脑产品名称是「微软」你试试看微软会不会告你!
我想这不是一个好例子.....
塑胶公司申请「XX塑胶」的商标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但如果有一间塑胶公司就叫做「塑胶」,降子的商标合理吗?
如果有一个合唱团不申请「XX合唱团」....
就只申请「合唱团」做为商标,
这不是叫其他的合唱团要改用大陆说法「合唱队」吗? ~_~"
我想大家care的是"A Cappella"是个名词,就像「塑胶」一样,
如果霍哥申请的是「"A Cappella XX」,而不是「"A Cappella」的话,
大家就不会这麽担心了吧....
如果「阿卡贝拉」是个翻译名词,是霍哥创造出来的话,
霍哥当然有权力申请「阿卡贝拉」中文商标!
大家还是可以用「A Cappella」而不用担心会侵权的问题!
如果要写中文,就各家自行翻译,不要用到「阿卡贝拉」就不会有危险了。
毕竟「阿卡贝拉」只是在台湾常用的翻译而已,
但是「A Cappella」就不是这麽回事了吧?!
我想霍哥对台湾阿卡贝拉界的贡献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啊啊我侵权了吗?)
对於栽培各个团体都很不移余力,
但是这个商标的问题,没办法明文规定我们可以使用的权限,
还真的是会造成大家心理上的疙瘩吧?!
假设某两个团体要办个表演,
但不是经由中心,又没有得到霍哥的同意的话,
是不是就不能叫做类似「阿卡贝拉飨宴」的表演名称呢?
如果台湾阿卡贝拉界继续成长,这迟早会是个问题的!
就为了这个商标,让想要对阿卡贝拉界出力的人觉得绑手绑脚的感觉的话,
不就辜负了霍哥的一片苦心了吗?
: 那些商标评审委员不懂音乐?不懂法律?才怪!
: 霍哥不只是捐钱出力做推广及公益活动,另外的事业也延伸
: 经营触角,经营演艺经纪业务,与许多国内外团体签约,
: 「阿卡贝拉」早就是霍哥所属的经纪公司申请做为公司名称
: (它是在十年前被霍哥创造出来的专有名词,并奔走大力宣传
: 且辱蒙大家不嫌弃使用)并早就使用该名称安排国内外团队许
: 多许多场「商业性」演出,受益者也是演出团队,这是众所
: 周知的(从早期的大地、双下巴、到神秘失控、双氧水…几乎
: 所有表演团体都曾经以霍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邀请演出)。
: 营利事业当然要申请名称保护。不赚钱,怎麽有钱捐出来办
: 公益活动?靠公家补助?谁理你甚麽阿不拉的!
: 我的态度是:任何单位只要不是拿这个名称去赚钱营利,不
: 是从事商业行为,不但本人鼓励使用,甚至还会提供所有可
: 能的资源去协助。就以本版而言,虽然霍哥po文不多目前只
: 赚三千多银两!可是霍哥绝对是本版的基本忠实会员,鼓励
: 都来不及,怎麽会去限制呢!那不是找骂挨吗?
: 我的回应是如此,不再多说了。希望大家能同意上面说明,
: 本篇欢迎转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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