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enza (不是 0 呢~)
看板ADS
标题[闲聊] 罗景壬:拍广告要带着「歉意」
时间Wed May 27 16:57:33 2015
你或许没听过这个名字,但你一定看过他拍的广告,在台湾广告界或消费者间形成热议。不管是在地台味或国外风情,有的能触动心弦,有些别出心裁,甚至让人拍案叫绝。
Scene 1:工作室
时间:下午
△ 系了铃铛的猫咪在屋内跑来跑去,女子安静地在会议间等着。五分钟後,助理说:「格雷先生现在可以见你了。」一名身形伟岸的男子走了进来,先与女子打招呼,然後饶富兴味地看着小猫四处晃荡。双方落座,女子递上名片表示来意,开始交谈。
女:怎样算是成功的广告?
男:通常广告成功的判定标准,就是商品有没有大卖、提高品牌好感度等,这是对行销人员而言,他们必须跟客户交代。但身为导演,一支广告拍完会不会让我感到兴奋、新鲜,或者我们找到新的花样、新的内容或方式来表达一件事,这是我们的立场最应该要思考的。拍久了难免会倦怠,大部份的广告还是会选择类似的方式来讲事情,也就是所谓的「成功方程式」;但我们的责任就是去冒那个险,拍得愈不像那个广告原本应有的模样,就愈成功。不管是什麽类型的创作者,即便属於商业行为,当然还是希望做新的东西。抱着这样的使命感和责任,想出更特别、更有新意的方
式说故事,也可能和当下的时事议题、社会现象等结合。
女:对於广告奖的看法是….?
男:我一方面蛮肯定广告奖的设立,但又对它的存在有一定质疑。因为广告的成功与否,就像刚才前面提到的,广告片是一种商业活动,传统的标准会依照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而定,但广告不仅止於此,它是多部门创作的总和,吸收消化了当代各种艺术美学,如灯光、美术、摄影、戏剧、舞蹈、音乐等,甚至社会议题都会进到影片里去,是一种综合创作的作品。广告奖存在的好处,就是使得这些作品在艺术性、创新上的价值有个比较的平台;使这些需要被关注的艺术领域,能够藉由广告之力得到更广泛的散布;得了奖,就会鼓励相关工作者朝更好的目标努力,而不会仅是为行
销而拍。
△ 猫咪仍在会议间内跑跳蹦,铃铛声不时穿插在言语交谈中。
原文出处
http://www.citytalk.tw/zine/article/1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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