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wind (春呐!海洋!沙滩!)
看板ASIA-uni
标题[情报] 96学年度 第2学期 停修科目申请公告
时间Sat Apr 12 23:47:29 2008
~96学年度 第2学期 停修科目申请公告~
★申请期限:
一般生→ 自97年4月28日上午8:00起至97年5月23日下午5:00止。
毕业班学生→ 自97年4月28日上午8:00起至97年5月9日下午5:00止。
★办理流程:
学生自行於教务处网页下载停修科目申请表〔本学期申请表已作修正,请列印新表单使用
〕,填写完毕後请授课教师、系所主管签名,於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7:00)
办理者,至教务处课务组办理;非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7:00~22:00),至进修推广
部(管理大楼M122)缴交停修科目申请表。
★停修课程重要规定如下:
1.申请停修课程每学期以二科为限,正课办理停修获准,实习(实验)课亦自动停修,停修
後之修习学分数不得低於学则第十五条规定其所属年级应修习之最低学分数,如下图示:
学制 最低 学制 最低
大学部1-3年级 16学分 大学部4年级 9学分
进修学士班1-3年级 6学分 进修学士班4年级 1科
硕士班(含硕专)1年级 6学分 硕士班(含硕专)2年级 2学分
博士班1-2年级 3学分 博士班3-7年级 1科
2.依缴交之先後顺序审核停修资格,当修课人数达最低开课人数时即不再同意申请,如右
图示:
学制 最低
大学部.进修学士班 15人
研究所 5人
3.参加课後辅导补救教学之学生,其参加辅导教学之科目该学期不得申请停修。
4.科目停修後,其学分费(学分学杂费)已缴交者不予退费,未缴交者仍应予补缴。
5.申请停修之同学务必於停修期间之每周五下午3点後至「选课与查询系统」查询个人课
表,确认停修申请是否已获准﹙即停修科目不再出现於个人课表中﹚,申请停修获准前之
缺旷记录,皆计入本学期操行成绩,因此申请停修获准前,仍需上课。
6.若对停修申请有疑问,请於本学期结束前洽教务处课务组(分机:3120、3110、3111、
3114、3131);缺旷纪录有疑问,请於本学期结束前洽生活辅导组(分机:321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0.29.100
1F:推 Aico0215:请问一下~最低学分标准是看一学年还是一学期?我这学期才 04/13 00:16
2F:→ Aico0215:15学分而已..会不会出问题?而且我还想退2科通识... 04/13 00:17
3F:推 a1q2s3c456:楼上你是大四就没问题~我现在才10学分也很想退XDDD 04/13 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