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vey3890 (Blackie)
看板ASIA-uni
标题Re: [讨论] 5/19 22:00左右亚大发生车祸,机车被挤 …
时间Sat May 21 01:04:18 2011
原文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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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白色休旅车驾驶(以下简称甲)驾驶动力交通工具於左转弯时,未礼让直行之机车
(以下简称乙),而强行左转弯使某乙遭受立即性之精神压迫,因而避免相互擦撞
以致某乙跌落水沟,某甲可能成立刑法第304条之强制罪兹以论述如下。
二、
(一)、查本案所陈之一切事实,某甲驾驶白色休旅车於亚洲大学校门圆环车道,欲
左转弯进入柳丰路,按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八条明文,汽车转弯换
车道前,应注意来车,今日某甲欲左转进入柳丰路,预见某乙乃直行来车,
理应先行礼让某乙之道路行驶优先权,又转弯车若强行转换车道会导致直行
来车驾驶精神上产生立即性之压迫,而使他人之意思产生直接强制,遂亦直
接妨害直行来车行使道路行驶优先权,职是之故本案某甲明知上开情节仍执
意为之,愿弃他人之意思自由於不顾遂影响某乙行使其权利,是有强制之
故意。
(二)、次查本罪之强暴胁迫,只以所用之强暴胁迫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权利,
或是足使他人行使无义务之事为已足,并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压制为
必要。又本罪所谓强暴,并不以对他人之身体施以有形不法腕力为限,如对
物施以强暴,而间接强制他人意思决定自由亦为当之,是以某甲疾驶左转弯
使某乙被迫减速停车或闪躲至跌入水沟,自难谓非造成某乙意思自由上之强
制,进而影响某乙之行车权,故某甲该当刑法第304条强制罪之构成要件自不
待言。
三、又某甲无任何阻却违法事由及阻却罪责事由。
四、据上论结某甲应绳之以刑法第304条之强制罪甚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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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7.38.46
1F:推 kaytinkerr:快推 免得人家以为我看不懂 05/21 01:18
2F:推 kj01:楼上英明 那我也快推 05/21 07:06
好啦 这个也要白色休旅车故意抢快左弯 造成原PO闪光因闪躲跌入水沟才有可能该当
如果是原PO闪光 远远的看到、减速却不慎跌落水沟 那也只能认了....
(原PO闪光应该是学生吧,那应该有保学生平安保险 到学校相关单位询问吧
只要是在学期间的一切意外伤害之医药费保险公司会理赔)
这个意思告诉我们 很多开车者 从那个出口转出来 有些驾驶都会跟直行车抢快急驶
转弯 即便是直行车离他们很近 我就很常遇到..
包括行人也是如此 三宿过马路 行人好像有优先权? (前提是走在斑马线+看车)
常常过了马路差点被撞到..... 不然就是公车停泊载客後 有些人等不及逆向超车
一切都要归於 柳丰路太小..... 光复国小那道路拓宽 亚洲大学前没拓....
要毕业了 学弟妹自己小心点吧~
※ 编辑: harvey3890 来自: 59.126.134.190 (05/21 11:10)
3F:推 optimist718:大推,谢谢这位大大!我是上一篇的原PO,肇事者还在医 05/21 12:32
4F:→ optimist718:院大小声= =殊不知被害者家长是义警所以彼此很熟 05/21 12:33
5F:→ peichunkpp:打死我不信40有煞车会摔进去啦 05/22 01:07
6F:→ optimist718:你去看现场,车子左转出来到机车掉下去的时间不到两秒 05/22 01:53
7F:→ optimist718:车子根本没看到机车 05/22 01:55
8F:→ optimist718:这位大大应该不是车主吧?别激动,我没有要吵架 05/22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