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ki21809 (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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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2011年数位艺术方舟策展案徵件」徵件中!
时间Thu Nov 11 15:05:04 2010
「2011年数位艺术方舟策展案徵件」
一、宗旨
从2010开始,本馆将公开徵求策展计画,鼓励台湾优秀策展人(策展团队)
追求数位艺术之突破与创新,以「数位艺术方舟」为策展实践之场域,
提出具挑战性、创意思维之策展观点与展览规划,进而达到策展人才培育、
促进台湾数位艺术发展,并与国际数位艺术发展接轨之目标。
二、主办单位:国立台湾美术馆
三、申请资格:具中华民国国籍之个人或团体(团体以个人为代表)。
四、徵选名额:每年徵选出策展案3案,
本馆将依计画内容及预算规划表支付策展人(策展团队)策展费(本馆代扣10%税)。
五、策展场地及预定展出日期
(一) 策展场地:
本馆数位艺术方舟,场地规格及平面图请至本馆网站下载。
(二) 预定展出日期:
1.预计展出时间由本馆依展览空间和性质协调安排於2011年年度档期,
每档展期以3个月为原则,最迟不超过2012年3月安排开始展出,
惟本馆得参酌需要调整之。
2.若因故无法如期展出,应於展出前三个月告知本馆。未能遵守者,
本馆得取消其展出资格,追缴本馆已支付之策展费,并拒绝其二年内之策展申请案。
六、展览经费
(一)国内展览经费以30万元额度内办理;国际展览(国外作品占40%以上)
经费以新台币45万元额度内办理。
(二)展览经费项目包括自展览筹备、取件、布展、展场维护至卸展、展场复原、
作品返运等所有展览相关费用,如:策展费、文宣费、展场装置相关费用、
艺术家费、运输保险费等(详细说明见附件表三及展览经费预算明细说明)。
(三)若展览经费超出预算,策展人(团队)应自行筹措,并获得本馆认可後始得施行。
七、申请时间与公告
(一)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1月19日止。
(二) 初审日期︰2010年12月6日(暂定)。
(三) 复审日期︰2010年12月21日(暂定)。
(四) 结果公告:预定於2010年12月31日(暂定)在本馆网站公告评选结果。
*以上时间如有更动於国立台湾美术馆网站公告。
八、评选标准
(一)策展计画须以数位艺术相关议题为主。
(二)展出形式须针对数位艺术方舟空间进行规划。
(三)展出作品创作内容、媒材不拘;
未在台湾公开发表之原创新作品比例须占展出作品总数至少50%以上。
(四)计画内容、期程、预期成果,就其品质及经费需求,评估其适切性及可执行性。
九、申请文件与资料寄送
报名表格请至本馆网站下载。
(一)申请表件等书面资料一式七份。
(二)上列文字资料须汇整於作品资料光碟中与书面资料同时检送。
(三)文字资料暨作品资料光碟片一式七份。
(四)请於送件时备齐申请相关文件,以邮寄或由专人送至本馆
(40359台中市西区五权西路一段二号),
并於信封袋上注明「2011年数位艺术方舟策展案徵件」
(国内以邮戳日期为凭,国外以寄达日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五) 资料不予退还 ,请自行备份留存。
十、联络方式
国立台湾美术馆 数位艺术方舟 台中市40359五权西路一段二号
电话:04-23723552分机 707 范小姐
相关连结:
http://digiark.ntmofa.gov.tw/web/calendar-1.asp?N_ID=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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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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