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pchuu (第七把魔剑)
看板Aboriginal
标题关於原住民自治区
时间Thu Jan 2 13:07:46 2003
我想
说不定可预期的未来
政府会设立原住民自治区
但是究竟这自治区该是如何的形式呢?
我想
不该像美国政府设印地安保护区
几近令其自生自灭那样
我不太确定原住民同胞是为了怎样的理由希望有自治区?
保存文化吗?
之前我军中一个泰雅族学弟说
他觉得想搞自治区的人
只是想要权力要钱
但我想
这想法可能不够中立
就我觉得
自治区应当是以保存其原有文化语言及生态环境为宗旨
使原住民不至於在历史的洪流中被多数的汉文化给欺压及强迫同化
故我建议的原住民自治区应有下列原则:
1.自治区之行政组织尊重该部落之传统及自主权,但对基本人权义务,除非有另外与
中央政府达成协议,否则不得违反宪法之规定.
2.自治区之成立以单一部落为原则,故不成立泰雅与赛夏之混合自治区,以免纠纷.
3.内政部认定之该部族之人民有权力选则成为自治区之人民或其他县市人民,并有
迁徙改变之权力.
4.自治区拥有除外交,军事外之其他权力,包含内政,教育,财政,警务,税务,民政等.
5.中央政府对自治区之补助以不超过其预算之一半为原则.
6.自治区之定位为中央以下之行政单位,故其人民仍有选举总统及参与中央政务
之权力.
7.自治区由政府协助其建立观光等非污染产业,自治区之设立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8.自治区以传统部族领喻为基准,有与国家公园及军事用地重叠者,由中央政府协
调之.
9.政府有义务於其成立初期十年内,协助其经济稳定,并设立学院研究保存该部族文化
及语言.
10.自治区除中央之官方语言外,其部落之母语亦同列为官方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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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8.135.23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