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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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三莺部落
时间Tue Feb 26 02:54:07 2008
台北县政府最近一直以水利法为由,动手拆除几个居住在河岸附近的原住民部落。一般民
众可能觉得,占地为王不可取,支持拆除。然而,当我想到,这些河岸附近为何都是原民
部落时,就觉得有种结构性因素。怎麽不存个钱,花钱找个自己住的地方?对他们而言或
许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解释的问题。
最近有篇公益广告指出:
根据内政部统计处在2008年1月份所公布的资料显示,2007年全台的低收入户大约有八万
九千户,占了全台总户数的1.2%。而连续几年的相关调查报告亦显示:原住民族群的失业
率以及贫穷比率相对於全民平均值高出许多,许多原住民家庭受限於经济不佳的影响,子
女升学的状况普遍偏低。教育部所公布之资料显示由逐年增加的趋势,以91学年度原住民
学生中辍人数为例总计为1,794人,比90学年度的984人暴增了810人,内政部统计处
(2000) 曾根据教育部训育委员会所提供的八十五至八十七学年度中辍学生通报资料分析
亦发现,国中、小学辍学率以原住民人口较密集之花莲、台东县最高,约0.9%。而在花莲
地区服务弱势原住民已届六十年的门诺医院,在历年来的社区巡回服务中发现:随着社会
型态移转,当劳力需求的产业递减,人力需求偏向技术性与知识性导向时,不少原住民家
庭无法跟随转型而沦为贫穷阶级。再加上东部地区资源与机会原本就较为缺乏,原住民失
业情形更如雪上加霜。因长期失业引发其他相关家庭问题,造成子女无力继续升学,第二
、三代只好再度投向原本已经趋向萎缩的劳力工作市场,造成原住民家庭无力脱贫的窘境
。(原住民家庭难以脱贫的原因)
虽然政府强硬地建了国宅要这些原民搬入,但他们付不起水电、租金,最後不是被逼回原
处,就是无家可归。其实有心解决问题的话,光是盖国宅的钱就够买个荒地给他们住了吧
,甚至比照灾民,从国有土地找块适合的也行。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8条明定:政府对於居住原住民族地区外之原住民,应对其健康、安居
、融资、就学、就养、就业、就医及社会适应等事项给予保障及协助。
先前政府给社子岛、猫空等地的违法业者就地合法的空间,甚至为了垫高当地地势(避免
水患),还投入数百亿预算,对比三莺部落所受的待遇,可见人情冷暖。
今天,做了件狗吠火车的事,打电话到北县府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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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01.58.207
※ 编辑: honkwun 来自: 210.201.58.207 (02/26 02:55)
1F:→ delavino:原po做了件勇敢的事,加油! 02/26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