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amoto (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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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Re: 308後感》第二时间观察的心得
时间Tue Mar 11 22:50:28 2008
好啦,原文恕删,原因是错字有点多。
这是我的想法:
首先呢,我也是没有上去参加活动的人,但是根据我看到网路资料的整理後,
以及我和我的老师讨论之後,最後我个人得出几个结论。
1.首先大家认为媒体的功能是造成舆论的主要来源,那麽也许可以好好的运用
这些传播媒体,例如读者投书、或是我们的原视,但是我很遗憾的是,其实
当天晚上看原视新闻时,仅是短短的一小篇新闻时段作些许报导,对於事件
本身的来龙去脉没有多做了解,所以才无法将之报导完整。
此外,这个事件虽然有发布所谓的新闻稿,但是何不将新闻稿写得明确一点。
自己原住民知道新闻稿所说的,但是对於社会大众少有接触原住民文化情况下
的阅听者,对於这样的新闻稿无法获得这是事件的诉求,才会使得记者将其归
为艺文或休闲。例如对於土地的连结,直接写成土地权的争取,这样或许会比
较好。最重要的,如果搬出国与国关系就不用说了,对於这样的承诺其实政府
可以不用实现,毕竟只是所谓的白皮书或是总统发言形式,无所谓法源依据,
政府其实可以赖帐的。
2.这是结论了,因为论文还在催生中,所以小打几字即可。这次的活动,如果拿出
原基法即可站得住脚,但问题在於这是的活动诉求点太多了,没有全程参与或深
入了解的人当然无法知道事情的问题点。因此我个人认为直接说明政府应该履行
原基法中的第几点第几点,关於三莺部落的违建问题也可以套用其中20、23、28
条等,这样的问题点不就很明确了,记者一看到是法条的问题,当然就可以归类
为政治或社会议题,所以罗。
ps.个人觉得原基法也是没有多大的用处,毕竟在许多方面上都以「另以法律定之」带
过,最重要的,没有处罚条例才是最大的缺点,就是如此才会使得政府如此的漠视
原基法的内容,毕竟没有处罚条例,犯法的话也不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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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oacy:不错喔,学弟什麽时候骑单车? 03/12 12:06
2F:→ heamoto:後来我查了一下,报名费要900,有点贵,乡间小路骑骑就好 03/12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