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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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马上」不把外劳当人看!!!
时间Wed Apr 23 02:29:48 2008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9484
「马上」不把外劳当人看!!!
国民党立委提案自由贸易港区外劳薪资与基本工资脱勾,严重残害外劳人权
自由贸易港区外劳薪资与基本工资脱勾,又在立法院死灰复燃?由国民党立法委员吴
志扬、杨琼璎、吴育昇及廖正井领衔,潘维刚、刘盛良等十五位同样是国民党立法委员连
署的「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部份条文修正草案」(院总第454号,委员提案第7880
号),其中第十二条:「
自由港区事业雇用外国劳工,其工资由劳雇双方议定之,不受劳
动基准法第二十一条之限制,并将自由贸易港内原住民的雇用比例降低」。台湾劳工阵线
表示完全无法接受,更不齿这些立法委员罔顾外劳人权的作为,除要求立即撤回提案之外
,我们更要求马英九准总统兑现其「尊严劳动」的竞选承诺,约束国民党立法委员残害外
籍劳工的恶劣行为,把外劳当「人」看。
针对这次国民党立法委员残害外劳人权,将自由贸易港区外劳薪资与劳基法基本工资
脱勾的提案,劳阵有以下几点严正声明:
1.
外劳薪资与基本工资脱勾不仅是一种「就业歧视」,更严重违反人权和就业服务法的
平权精神。从1989年第一次以专案方式引进外劳以来,虽然政府一再宣称外劳政策的「补
充性原则」,即有缺工的事实方得引进外劳,但事实上,外籍劳工已沦为被严重剥削的廉
价劳工,在「低报酬」、「同工不同酬」及「高工时」等不平等待遇之下,成为最弱势的
劳动者。若自由贸易港区外劳薪资再与基本工资脱勾,将会恶化外劳被剥削的情况,更是
对外劳的歧视。
2.
外劳薪资与基本工资脱勾,无疑宣告了劳基法基本工资的死亡,将对台湾整体劳动条
件构成威胁。过去,廉价的外劳动辄被雇主以「租借」的方式,任意变更熟悉的劳动环境
,而外劳在缺乏工会奥援的情况下,完全不具任何协商能力和机会,迫於无奈,只能以逃
离的方式寻求解脱;因此,外劳薪资的向下修正,不仅伤害外劳权益,更牵动台湾整体劳
动条件的恶化,冲击就业市场。
3. 自由贸易港的设置某种程度上乃回应加入WTO的需求,在对等国民待遇的原则下,台湾
亦逐渐放宽外商的投资限制,以求融入国际贸易的分工体系。但讽刺的是,
我们非但未以
相同的态度(对等国民待遇)来欢迎外籍劳工,反而立法将外劳薪资与基本工资脱勾,形
同以制度性的手段加害外劳,让他们沦为「超廉价商品」,这是不仁,更是不义,更将引
发国际纠纷而伤害台湾的国际形象。
4. 劳动政策不能一国多制,
倘若将自由贸易港区划分为「特区」,并排除适用劳基法的
相关规定,无疑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资本租界」,让劳工任人宰割,社会成本最後还是
由整个社会来承担。
因此,劳阵呼吁提案立委拿出良心,停止对外籍劳工的歧视与伤害,而劳阵认为,国民党
立委此举不仅是对外劳不义,更是陷尚未上台的马英九先生於不义,因此,马英九准总统
应约束党籍立委继续残害外劳人权,否则岂不是「马上」图利雇主、「马上」不把外劳当
人看!劳阵将串连人权及外劳团体密切观察这项法案的发展,并将提案的财团立委、外劳
权益杀手公诸於世,同时,更将寻求国际制裁,为维护劳工的基本权益。
2008/4/17
新闻联络人:劳阵秘书长孙友联 0937-059057
提案人:吴志扬、杨琼璎、吴育昇、廖正井
连署人:潘维刚、刘盛良、林德福、李乙廷、吕学璋、黄志雄、张嘉郡、徐少萍
简东明、江玲君、吴清池、林明溱、郑金玲、郑丽文、朱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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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文:
第十二条 自由港区事业雇用外国劳工,其工资由劳雇双方议定之,不受劳动基准法第二
十一条之限制。
自由港区事业雇用员工总人数达一百人以上者,应优先雇用百分之一具原住民身份者
。
自由港区事业雇用原住民人数超过百分之一者,适用原住民工作权保障法第二十四条
有关奖励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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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提案立委国会办公室电话:(来自立法院全球网站)
吴育昇 02-2358-8011 02-2358-8031
杨琼璎 02-2358-6206 02-2358-6646
吴志扬 02-2358-6176 02-2358-6686
廖正井 02-2358-6851 02-2358-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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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连原住民的雇用比例都被这些立委提案降低,
那工作权受侵害的恐怕不只外劳,连原住民都无法幸免。
为了一个更尊重人的基本权利与价值的国家,
这个问题真的需要大家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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