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rmarlboro (raven)
看板Aboriginal
标题Re: 阿里山BOT
时间Mon Jun 23 10:25:17 2008
就我手边的资料
林务局所开放的森林游乐区共计18处:
北部地区:太平山、内洞、满月圆、东眼山、关雾
中部地区:大雪山、八仙山、合欢山、武陵、奥万大
南部地区:阿里山、藤枝、垦丁、双流
东部地区:只本、向阳、富源、池南
已经营转的有:垦丁、富源、阿里山
当然,以上的资料并不包括由地方政府甚或国家公园管理处发包BOT的部分,举例来说
由南投县政府发包的伊达邵观光文化园区BOT规划案(邵族)、
由太鲁阁国家公园发包的花莲天祥游憩区BOT案(太鲁阁族)...等
如果所要BOT的地方原本就没有人居住、使用就算了,一旦有了上述情形,难道因为
觉得经营不善就可以委外经营?更何况再BOT的时候都没有徵询当地人的意见(有的话也
只有极少数得到好处或是...的支持意见)。难道可以说一个帮忙顾家的帮佣,觉得薪水
太少就可以把主人家的房子、土地卖掉?
针对那已经移转的BOT案,我除了看到图利特定财团、肥了那些无能的官员之外,我看不
到有促进什麽当地的经济繁荣之类有的没的事情发生。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138.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