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ghyun (来自Am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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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我们去的地方没有下雨,229三莺部落迫迁事件「妨碍公务」案後续
时间Mon Nov 24 20:14:49 2008
历经近九个月的漫长等待,今天於板桥地检署开第三次侦查庭,并於今天大部分「被告」
侦结,以不起诉处分。「我认为这是社会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我不认为你们今天的作为
该在法院作处理。」主任检察官林锦宏开门见山的开场。今天的检察官不太一样,有别於
上一个检察官训话式的逼人认罪,早上九点的二十分的板检侦查庭中有一种不一样的气氛
。「今天台湾原住民的问题,是整个社会的错,这一个问题,不应该是以法律来解决」。
因此检察官在不到三十分钟的时间提出依检察官职权以相对不起诉作处分。所引用的法条
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聚众妨碍公务罪。检座依笔录与蒐证带认为我们几个被告,虽不
构成第一百三十五条以强暴胁迫方式妨碍公务进行,但仍构成聚众助势之可能,但检座考
量本案应受社会公评与其罪不应为被告承受,因此协商认罪,检座以不起诉侦结。在几经
考量,与检座「认罪」不等於「认错」的劝说下,七人以不起诉处分,而令人敬佩的Kayi
ng以「认罪」仍属有「罪」与Kilang今天未到场,两人将另行处理。到目前为止,「妨碍
公务」一案暂时结束。但其中仍有令人愤慨之处。
其一,对於台北县政府以优势警力对表达诉求的族人、支持群众施以暴力,同时滥用警察
权移送法办,这一点完全不顾虑社会成本与观感,甚为遗憾。
其二,台北县政府在未经协调之状况下,一而再再而三迫迁部落,无视於其社会经济脉络
与文化特性,这一点值得社会公评。
最後,非常感谢各界的关怀,包括:台湾人权协会(佳平)、法律扶助基金会(高荣志律
师、詹顺贵律师)、胡德夫老师...等。你们帮了我们很大的忙,不仅给予了我们心理的
支持(毕竟我们很多人都没有上过法庭,很紧张)也给予了我们实际的法律、社会支持,
让我们能够平安走过这九个月。也对於开明的检察官林锦宏不以对被告不利的证据、方向
进行侦办,表达感谢。其实最辛苦的是所有「行水区」部落,我们所面对的远不及你们所
感受的千万分之一。今天由木栅骑车出来,雨下的很大,但是看到土城前方阴霾但无风无
雨。走过了这一段,我们去的地方没有雨,也祈祷三莺部落、溪洲部落、小碧潭部落....
的天空也是一样漂亮,有彩虹、有阳光。
ps.午後前往汐止花东新村旧址,十年前的部落成为了菜园,此情此景令人不胜欷嘘,以
为结。
by.Fotol i 木栅 200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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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踩着祖先步履生活在这里 我们是台湾原住民 │
│ 一千年一万年 守着祖先的把火和灵 │
│ 喔依呀依呀喔嗨泱 │
│ 我们带着文化传统生活在这里 我们是优秀的民族 │
│ 每一天每一夜徜徉在天地 │
│ 守着一片故乡 依呀哦嗨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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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pidoth:辛苦了.....我兵败在土城快乐城啊.... 11/24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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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Prop:辛苦了 11/24 22:02
5F:推 abiang:辛苦了...我也去过花东新村旧址,真的很难以言喻 11/24 23:11